1.招标条件
洛阳新区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建设工程已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洛发改新区【2015】100号进行了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招标人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左右堤顶路连接线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绿化工程
汉魏大道跨伊河大桥南北引线绿化工程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北起规划古城路,南至洛偃快速通道,为洛阳市伊滨区一条南北向主干路,跨伊河大桥北段设计长度600m,跨伊河大桥南段设计长度1100m,总设计长度1700m。
2.1.2 左右堤顶路连接线工程
本次设计汉魏大道与伊河南、北堤导行路连接线,包含A、B、C、D四条支路。其中A支路长度562.836m,B支路长度513.018m,C支路长度404.638m,D支路长度554.333m。红线宽度均为12.5m。
(1)工程概况
1)道路等级:支路;
2)道路红线宽度:12.5m;
3)道路设计速度:20km/h;
4)道路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年;
5)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6)道路抗震设防等级:7度;
7)标准横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1.75m(硬路肩)+3.5m(车行道)+0.5m(中间带)+3.5m(车行道)+1.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12.5m。
8)路面横坡:车行道1.5%。
(2)主要道路技术标准
项 目 |
规范值 |
采用值 |
|
道路性质等级 |
支路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20 |
||
平面线形 |
不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m) |
70 |
70 |
设超高推荐圆曲线半径(m) |
20 |
- |
|
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m) |
15 |
- |
|
平曲线最小长度(m) |
40 |
77.867 |
|
圆曲线最小长度(m) |
20 |
137.867 |
|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 |
20 |
60 |
|
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 |
- |
- |
|
最大超高横坡度(%) |
6% |
- |
|
超高渐变率 |
1/100 |
- |
|
停车视距(m) |
20 |
20 |
|
纵断面线形 |
最大纵坡[推荐](%) |
8% |
2.0% |
最小纵坡(%) |
0.3% |
0.3% |
|
最小坡长(m) |
60 |
62.06 |
|
最小竖曲线半径(m):凸型:一般值 |
150 |
- |
|
最小竖曲线半径(m):凹型:一般值 |
165 |
3000 |
|
竖曲线最小长度(m) |
30 |
60 |
|
横断面 |
车行道标准宽度(m) |
3.25 |
3.5 |
路口渠化最小车道宽度 |
3.25 |
- |
|
路缘带宽度(m) |
0.25 |
0.25 |
2.2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绿化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LYST-HWDDLHGC-SG):洛阳新区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建设工程(补充设计)南北引线绿化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左右岸堤顶连接线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LYST-HWDDDLGC-SG):洛阳新区中原大道跨伊河左右岸道路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上述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2.3.1 计划工期
(1)绿化工程施工标:120日历天
(2)左右岸堤顶道路连接线工程施工标:120日历天
2.3.2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绿化工程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经营范围;
(2)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 15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投资额≥ 150万元风景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从业经历,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投资额≥ 150万元风景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从业经历。
3.1.2 左右岸堤顶连接线工程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 500万元道路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的可不提供),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的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2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3下载时需按标段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叁仟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在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3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晨阳
电 话: 0379-65252836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与吉庆路交叉口1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房间
联系人:郭海燕 张改青
电话及传真:0371-66690001/66690002/66690003
邮箱:hnhsdl@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洛阳市水务局
电话:0379-65987263
邮箱:sljjcs2205@163.com
邮编:471000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