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
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 滨行审投资备[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海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940万元。
2.1.4服务期: 700日历天,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完成所交代的工程量。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B3209220001000119001001 | 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 | 2024-2025年滨海县城区、镇区污水管网及泵站劳务管护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操作证人员2名、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颁发的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证书的人员2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企业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滨海县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3 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 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4)付款方式:工程付款时,承包人实施工期要求须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并按相关规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的预付款(含已付工资专户保证金);
(2)发包人按行业管理部门规定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人工工资;
(3)发包人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承包人上一季度应付款的80%;(同时按比例扣回已支付的人工工资和预付款);
(4)工程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测绘图等所有资料,与下一轮管护工程中标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本项目相关结算完成且所有手续齐全后按最终结算审定价付清尾款(扣除考核扣减费等一切所有应扣款项),同时发包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本工程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招标人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按以上付款进度。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包人将优先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工程款,届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开通数字人民币结算业务。
5)□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2号
邮 编: 224500 邮 编: 2245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5-80501532 电话: 13851085267
电子邮箱:1918847040@qq.com
2024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