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CG20220518
项目名称:202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风险监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监督抽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①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
②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F(或CMA)检测资质附表品种检测项目满足本项目采购所有检测项目(部分参数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6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一)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亦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66915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66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传 真:0577-88322036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717756
质疑联系人:郑小呈
质疑联系方式:151677177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附件信息:
202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doc202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doc
487.3K
条款 | 内容规定 |
1 | 一、项目名称:202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 二、采购内容:2021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标项一为风险监测,采购预算为70万元; 标项二为监督抽检,采购预算为30万元。 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标处理。 |
2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
3 |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
4 | 招标服务费:标项一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文件标准(服务类)收取,标项二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次性按6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户 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账 号:19210101040008171 开户行:农行温州市鹿城支行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6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7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
8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9 |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 (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当天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邮寄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57728573 |
10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 14:30 投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 |
13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 |
14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是关键技术参数及要求。 |
15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
16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17 |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预算: 100 万元 (2)项目属性: ②服务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4)本项目 (否) 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 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请贵单位明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18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序号 | 项目 | 规 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合 计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职务 和职称 | 到现场服务 起止时间 |
内 容 | 采购文件 条目 | 采购文件 规格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格 | 说 明 |
商务条款 | ||||
商务条款 | ||||
商务条款 | ||||
商务条款 | ||||
商务条款 | ||||
技术规格 | ||||
技术规格 | ||||
技术规格 | ||||
技术规格 | ||||
技术规格 | ||||
技术规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业主联系方式 | 备注 |
样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批次 |
养殖对虾 | 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己烯雌酚、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五氯酚钠 | 40 |
养殖海水鱼 | 氯霉素、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 | 40 |
养殖淡水鱼 | 氯霉素、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 | 20 |
养殖鳖、蛙 | 氯霉素、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 | 10 |
养殖蟹类(包括小龙虾) | 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己烯雌酚 | 20 |
海捕虾 | 焦亚硫酸钠 | 80 |
海捕蟹 | 焦亚硫酸钠 | 80 |
其它水产品 | 具体参数由承检机构根据省、市监测计划确定 | 12 |
合计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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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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