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金额
20.2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yy-zc-24001
预算金额20.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优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18604054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LNYY-ZC-24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0.248691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1、低压线路桥架;2、1号区域低压返 出线路改造;3、二号区域(鹏越汽修厂)低压返出线路设计需求;4、三号区域(西侧门市 及饮料批发)低压返出线路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并且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3786774578@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右阳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1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1606B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O号1606B室 七、其他 (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 3786774578@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Y-ZC-24001 项目名称: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202486.91元 最高限价:202486.91元 采购需求:更换厂区低压电缆及一、二、三级箱(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工期:本工程工期60天,包含电力施工、工程验收、电源线路及电源箱正式通 电稳定运行等全部工程时间。此项工程以合同签署日期作为整体工期起始日期,竣工日期承 包人应响应函附录中明确承诺,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二)项目概况: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1、低压线路桥架 敷设一条放置一号、二号、三号区域3条入户返出电缆配套电缆防护桥架,由变电所至2 号、3号区域合并配电室。 2、1号区域低压返出线路改造 拆除1号区域机动车变电所至办公区1级电源箱电缆原旧返出电缆(规格3*16+1*4,材 质铜),拆除原入户1级配电箱至南侧车间2级配电箱地下连接电缆,拆除1号区域原旧1 级、2级、3级电源箱之间连接旧电缆、电线,地埋电缆、墙内电线不能拆除部分停用接头 封闭; 更改1号区域线路入户主电缆路径由低压室穿墙至浩之然西南侧1号车间内合适位置,敷 设新入户主电缆,走3条线路统一架空桥架; 新装户外1级配电箱1具; 地埋敷设1号区域新装入户1级配电箱至北侧办公区处分项电缆。 拆除浩之然2号车间旧2级电源箱,在此电箱附近新设2级照明电源箱1具控制照明开关; 新设1号、2号车间2级380V维修设备插座配电箱,各1具; 北侧办公区处设新设2级电源箱1具; 1号区域浩之然西侧库房安全位置新设2级配电箱1具; 敷设浩之然1级配电箱至浩之然南侧库房2级配电箱连接电缆,敷设配套连接桥架; 3、二号区域(鹏越汽修厂)低压返出线路设计需求 拆除鹏越汽修车间1级配电箱配电室石膏板墙、砖墙,在保证新设1级配电箱安全间距条 件下,新建配电室间壁砖墙,重新在车间东墙开门,安装甲级37对开防火门1扇配置指纹 密码锁。将鹏越汽修西侧车间配电间作为3条线路新设入户1级配电箱配电间,分别为新 设2号区域返出线路1级配电箱、新设3号区域返出线路1级配电箱、新设饮料批发线路1 级配电箱; 拆除2号区域原变电所至1级电源箱旧返出电缆(3*50+2*16铜),拆除2号区域配电室 至办公区2级电源箱原旧连接电缆(3*16+2*16铜),拆除办公区2级电源箱至北侧烤漆房 连接电缆,地埋电缆、墙内电线不能拆除部分停用接头封闭; 敷设变电所至鹏越汽修车间配电室1级配电箱返出电缆,走3条线路统一架空桥架,敷设 鹏越汽修线路1级配电箱至鹏越汽修卫生间2级配电箱连接电缆,配套建设电缆沟道及电缆 井, 拆除鹏越汽修线路全部入户1级、2级配电箱,按核定线路负载使用电气设备功率,新设 入户1、2级配电箱。 在2号区域西侧维修车间配电间新设鹏越汽修线路乎级电源箱; 鹏越汽修车间新装2级电源箱1具; 拆除原鹏越汽修东侧办公区北侧卫生间2级旧电源箱,新装鹏越汽修办公区2级电源箱1 具; 4、三号区域(西侧门市及饮料批发)低压返出线路改造 拆除原变电所至乐瑶KTV返出电缆,拆除原2号区域配电室1级电源箱至西侧3间门市(-1 小烧烤店、-2烟店、-3大烧烤饭店)电线及附属2级电源箱、计费电表; 敷设变电所至三号区域1级电源箱返出电缆,走3条线路统一架空桥架敷设三号区域1 级配电箱至3个门市(-1小烧烤店、-2烟店、-3大烧烤饭店)2级电源箱分项电缆,敷设 配套电缆防护桥架; 在鹏越汽修配电间新设西侧门市及饮料批发线路1级电源箱1面实现此区域4间门市一 条线路供电计费,标准配置含1个主开关,4个返出2级电源箱开关:烟店(门市-1)开关规 格、门市-2开关、门市-3开关、饮料批发(门市-4)开关,相关开关规格根据电线配置,1 级配电箱对应设置4间门市独立计费电表4块。 将原烟店(门市-1)、门市-2(饭店)、门市-3(饭店)、饮料批发(门市-4)线路接入新设3 号区域入户1级电源箱。 配电室至饮料批发门市-4分项线路,利用原旧架空把线,拆除门市内电源箱,及变更此 电源箱位置,由室内被阻挡位置调整至不能被阻挡的安全位置。 (三)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辽宁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电力设计、电力施工相关 行业规范标准合格标准的交钥匙工程。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领取说明: 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1)法太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入(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3)授权 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及所投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 3786774578@qq.com, 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拨打电话18604054363和工作人员确认。 代理机构进行领取确认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供应商,登记成功。 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机动车修造厂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4号 联系人:李鼎 电 话:15640193732 电子邮件:37867745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优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和谐佳园7号(1-3-2) 联系人: 王浩 电 话: 18604054363 电子邮件: 37867745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自负责入): z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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