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萍乡赣西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新增站场道路下穿沪昆线1-14m框架桥工程用商砼询价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萍乡赣西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新增站场道路下穿沪昆线1-14m框架桥工程用商砼询价评审结果公示

公告内容:

中国铁路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萍乡赣西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新增站场道路

下穿沪昆线1-14m框架桥工程用商砼询价评审结果公示

各询价单位: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萍乡赣西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新增站场道路下穿沪昆线1-14m框架桥工程用商砼询价采购,于2022年10

月31日,在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询价开封工作。现将该项目拟成交人公示如下:

序号

拟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萍乡市港萍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7日。在公示期间,所有询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及邮箱: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0791-8703025787030257(传真)274348463@qq.com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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