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的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公示
2024年07月18日 13: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13:33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6245418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62454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标的名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拟采购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预算价为15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服务内容之一的集约送达只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隶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分公司),浙江分公司是浙江法院数字集约化项目的服务提供商。邮政企业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全省各级法院在邮寄送达及派驻制服务方面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为后续服务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能有效保证法院卷宗信息的安全性。为使本项目更好开展,确保与以前服务的延续性,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丹枫路961号5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赵春莉
联系电话:0571-86245418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85252453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1.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