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案件辅助系统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C-266)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案件辅助系统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1-11-04】
项目概况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案件辅助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66
项目名称:案件辅助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案件辅助系统于2022年10月底完成成果提交及项目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推动苏州市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苏州市市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精准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科技化水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2018-2022)》和江苏省纪委监委信息化五年规划整体部署等有关要求,需要建设一个案件辅助系统,积极探索与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廉政档案管理等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和互为服务的建设和应用模式。
(二)建设目标
结合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廉政档案管理等系统建设基础,同步启动案件辅助系统数据的治理工作,保障系统的持续运行、数据持续增量采集、数据来源扩展、数据入库清洗、关联分析等持续性工作,通过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技术,由点及面重构各类事件中的人物关系,由机器识别出人物间的多种关系以及关系程度,实现数据挖掘工作基础框架的搭建、人工工作的逐步替代,提升纪检监督、审查调查案件调查的效率,降低人力、时间等成本的投入,实现纪检工作监督和审查中的全覆盖、无死角。
努力实现“人员关系深度挖掘、查询关联关系等协作方便快捷、数据分析准确可靠、技术应用规范高效、监督制约严密有效、系统信息安全可控”的目标。
(三)功能需求
1、数据接入
(1)根据已经建设的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已经接入的数据,数据采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取证信息等。
(2)根据苏州纪检监察业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的内容包括内外部数据资源的属性项包括,包括苏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档案系统数据等。采集数据类型覆盖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除单位内部信息数据以外能支持各外部单位数据类型,实现1P以上数据量的采集和管理。
2、数据治理
为了有效管理信息资源,必须构建整体的数据治理体系。数据治理体系包含数据治理组织、数据构架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服务管理及数据安全管理内容,这些内容既能有机结合,又相互支撑。
建立数据模型是数据构架中重要一部分,包括概念数据模型和逻辑数据模型,是数据治理的关键、重点。理想的数据模型应该具有非冗余、稳定、一致、易用等特征。逻辑数据模型能涵盖整个组织的业务范围,以一种清晰的表达方式记录跟踪组织单位的重要数据元素及其变动,并利用它们之间各种可能的限制条件和关系来表达重要的业务规则。数据模型必须在设计过程中保持统一的业务定义。为了满足将来不同的应用分析需要,逻辑数据模型的设计应该能够支持最小粒度的详细数据的存储,以支持各种可能的分析查询。同时保障逻辑数据模型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冗余,并保障结构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
3、模型库系统建设
模型库是在智能研判引擎上运行的另外一个元素,运算模型与业务数据存在高贴合度的联系,他是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智慧的一个沉淀,同时也是他们的一个利器。从模型的职能作用来进行区分可以分为监督模型、分析模型、审查模型等。
4、基于知识图谱的信息可视化
知识可视化是在科学计算可视化、数据可视化和信息可视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研究领域,是指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群体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方法。研究视觉表征在提高群体之间知识传播和创新的作用,目标在于传输见解、经验、态度、价值观、期望、观点、意见、预测等,并帮助他人正确的重构、记忆和应用这些知识。知识可视化的关键在于能通过图示的方法表达知识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同时方便知识可视化系统的使用者随时调整查看知识的角度,动态的关注不同的知识要点,既能通观全局,又能着眼局部。
(1)构建逐层的信息理解和辅助推理展示
通过知识图谱的推理机制,为用户提供深层信息,进而构建实际可用的信息,而为人工理解和分析信息提供逻辑支撑,而在信息的构建后,可形象化展示各元素的获得形式,为用户对信息的判断提供辅助。
(2)知识可视化模型
知识可视化必须基于数据、信息或知识本身来生成图,需要将原始数据、信息、知识本体经过一系列的转换,以可视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数据转换过程如下图所示。数据转换包括映射过程和数据析取过程。析取过程把原始数据中需要可视化的数据选取、转换到可视化数据层,这一层的数据是经过筛选过的;映射过程把可视化数据对应到相应的可视化对象,这时的数据以图或树中的节点、连线等形式表现出来。
5、系统安全机制建设
白名单数据、系统运行日志等。
(五)项目实施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实施团队对项目进行支持。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责任人,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成交供应商应完成工作范围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主要工作范围要求,承担平台建设需求和非功能需求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
1、项目进度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切实保障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
2、项目组织与人员
响应人必须承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
需对此项目成立专业实施团队,项目团队人员须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开发服务,需提供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清单。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沟通和协调的便利,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一名项目总协调人即项目经理和一名副项目经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项目经理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置问题或者指挥调度。
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项目采购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因成交供应商人员变更原因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滞后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质量保障体系
响应人需要有公司级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保障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
响应人需要在软件开发与系统售后服务的公司级保障体系之下,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公司的资源支持。
公司不得缩小项目人员的组成或者其他资源,核心人员在项目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或者中途退出。
4、培训与试运行要求
需要对所有的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按不同类型用户,提供针对性培训。无法确定培训对象的,需要在系统中通过帮助的形式提供快速入门和详细操作指导文件。
试运行时应在发现并解决一定数量的问题基础上,完善系统并建立系统常见问题的QA列表,供管理与使用者参考。
如果试运行效果不理想,可以中止并要求返工。
如果试运行的范围和深度满足后且系统运行稳定,可以进行验收程序。
5、验收要求
成交方需要配合采购方进行系统的整体验收,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本项目全部技术文档及其他相关全部资料等,交付产物应符合项目立项时的验收标准。
6、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后,需提供至少1年免费运维保障服务,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响应承诺为准。
承诺的免费运维服务期间,须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派驻运维工程师不少于1人。
成交供应商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公司或短时间内出差解决其他问题,必须向采购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保证本地服务工程师的全职稳定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委派其它与本项目无关工作或撤离、更换人员。成交供应商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调整,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的现场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为采购人服务的维护团队人员,全部是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
系统验收通过前,开发方必须提出系统运维和售后服务方案,在培训和试运行期间按照方案演练完善。
售后服务期间,驻场运维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要求为15分钟;现场运维工程师不能解决的,专家从现场服务请求至到达现场要求为3小时
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管勇
联系电话:0512-6861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康、严静娟
电话: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发稿时间:2021-11-04】
项目概况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案件辅助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66
项目名称:案件辅助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案件辅助系统于2022年10月底完成成果提交及项目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推动苏州市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苏州市市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精准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科技化水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2018-2022)》和江苏省纪委监委信息化五年规划整体部署等有关要求,需要建设一个案件辅助系统,积极探索与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廉政档案管理等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和互为服务的建设和应用模式。
(二)建设目标
结合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廉政档案管理等系统建设基础,同步启动案件辅助系统数据的治理工作,保障系统的持续运行、数据持续增量采集、数据来源扩展、数据入库清洗、关联分析等持续性工作,通过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技术,由点及面重构各类事件中的人物关系,由机器识别出人物间的多种关系以及关系程度,实现数据挖掘工作基础框架的搭建、人工工作的逐步替代,提升纪检监督、审查调查案件调查的效率,降低人力、时间等成本的投入,实现纪检工作监督和审查中的全覆盖、无死角。
努力实现“人员关系深度挖掘、查询关联关系等协作方便快捷、数据分析准确可靠、技术应用规范高效、监督制约严密有效、系统信息安全可控”的目标。
(三)功能需求
1、数据接入
(1)根据已经建设的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已经接入的数据,数据采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取证信息等。
(2)根据苏州纪检监察业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的内容包括内外部数据资源的属性项包括,包括苏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档案系统数据等。采集数据类型覆盖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除单位内部信息数据以外能支持各外部单位数据类型,实现1P以上数据量的采集和管理。
2、数据治理
为了有效管理信息资源,必须构建整体的数据治理体系。数据治理体系包含数据治理组织、数据构架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服务管理及数据安全管理内容,这些内容既能有机结合,又相互支撑。
建立数据模型是数据构架中重要一部分,包括概念数据模型和逻辑数据模型,是数据治理的关键、重点。理想的数据模型应该具有非冗余、稳定、一致、易用等特征。逻辑数据模型能涵盖整个组织的业务范围,以一种清晰的表达方式记录跟踪组织单位的重要数据元素及其变动,并利用它们之间各种可能的限制条件和关系来表达重要的业务规则。数据模型必须在设计过程中保持统一的业务定义。为了满足将来不同的应用分析需要,逻辑数据模型的设计应该能够支持最小粒度的详细数据的存储,以支持各种可能的分析查询。同时保障逻辑数据模型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冗余,并保障结构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
3、模型库系统建设
模型库是在智能研判引擎上运行的另外一个元素,运算模型与业务数据存在高贴合度的联系,他是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智慧的一个沉淀,同时也是他们的一个利器。从模型的职能作用来进行区分可以分为监督模型、分析模型、审查模型等。
4、基于知识图谱的信息可视化
知识可视化是在科学计算可视化、数据可视化和信息可视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研究领域,是指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群体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方法。研究视觉表征在提高群体之间知识传播和创新的作用,目标在于传输见解、经验、态度、价值观、期望、观点、意见、预测等,并帮助他人正确的重构、记忆和应用这些知识。知识可视化的关键在于能通过图示的方法表达知识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同时方便知识可视化系统的使用者随时调整查看知识的角度,动态的关注不同的知识要点,既能通观全局,又能着眼局部。
(1)构建逐层的信息理解和辅助推理展示
通过知识图谱的推理机制,为用户提供深层信息,进而构建实际可用的信息,而为人工理解和分析信息提供逻辑支撑,而在信息的构建后,可形象化展示各元素的获得形式,为用户对信息的判断提供辅助。
(2)知识可视化模型
知识可视化必须基于数据、信息或知识本身来生成图,需要将原始数据、信息、知识本体经过一系列的转换,以可视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数据转换过程如下图所示。数据转换包括映射过程和数据析取过程。析取过程把原始数据中需要可视化的数据选取、转换到可视化数据层,这一层的数据是经过筛选过的;映射过程把可视化数据对应到相应的可视化对象,这时的数据以图或树中的节点、连线等形式表现出来。
5、系统安全机制建设
白名单数据、系统运行日志等。
(五)项目实施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实施团队对项目进行支持。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责任人,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成交供应商应完成工作范围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主要工作范围要求,承担平台建设需求和非功能需求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
1、项目进度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切实保障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
2、项目组织与人员
响应人必须承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
需对此项目成立专业实施团队,项目团队人员须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开发服务,需提供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清单。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沟通和协调的便利,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一名项目总协调人即项目经理和一名副项目经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项目经理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置问题或者指挥调度。
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项目采购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因成交供应商人员变更原因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滞后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质量保障体系
响应人需要有公司级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保障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
响应人需要在软件开发与系统售后服务的公司级保障体系之下,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公司的资源支持。
公司不得缩小项目人员的组成或者其他资源,核心人员在项目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或者中途退出。
4、培训与试运行要求
需要对所有的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按不同类型用户,提供针对性培训。无法确定培训对象的,需要在系统中通过帮助的形式提供快速入门和详细操作指导文件。
试运行时应在发现并解决一定数量的问题基础上,完善系统并建立系统常见问题的QA列表,供管理与使用者参考。
如果试运行效果不理想,可以中止并要求返工。
如果试运行的范围和深度满足后且系统运行稳定,可以进行验收程序。
5、验收要求
成交方需要配合采购方进行系统的整体验收,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本项目全部技术文档及其他相关全部资料等,交付产物应符合项目立项时的验收标准。
6、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后,需提供至少1年免费运维保障服务,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响应承诺为准。
承诺的免费运维服务期间,须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派驻运维工程师不少于1人。
成交供应商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公司或短时间内出差解决其他问题,必须向采购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保证本地服务工程师的全职稳定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委派其它与本项目无关工作或撤离、更换人员。成交供应商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调整,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的现场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为采购人服务的维护团队人员,全部是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
系统验收通过前,开发方必须提出系统运维和售后服务方案,在培训和试运行期间按照方案演练完善。
售后服务期间,驻场运维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要求为15分钟;现场运维工程师不能解决的,专家从现场服务请求至到达现场要求为3小时
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管勇
联系电话:0512-6861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康、严静娟
电话: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