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财政局本级2024年03月(至)03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公司泰安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2024年03(至)0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2024年 03(至)03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四批)

1.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四批);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第三方机构配合完成事前绩效评估等工作。3.采购标的数量:一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级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工作成果。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0

2024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

 

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三批)

1.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三批);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第三方机构配合完成成本效益分析等工作及预算绩效改革事项。3.采购标的数量:一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级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工作成果。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0

2024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

 

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二批)

1.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二批;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第三方机构配合完成绩效目标抽查复核、绩效监控抽查复核、单位自评抽查复核等工作。3.采购标的数量:一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级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工作成果。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

2024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

 

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一批)

1.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第三方机构配合完成绩效评价等工作。3.采购标的数量:一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级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工作成果。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75

2024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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