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花园二期-7#楼、8#楼、9#楼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01号[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4-01-11 15: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泽花园二期-7#楼、8#楼、9#楼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及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问题1:该项目评分是否降为94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简化招标流程取消总监答辩环节。
答: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设置监理大纲,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总监答辩。不选择的其分值相应扣除”。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符合以上相关规定,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条款中的“13.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参加总监答辩,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参加答辩的,总监答辩项不得分。”修改为:“13.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到现场以备身份核验。答辩总监应在评标委员会选取答辩题之前,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后进入指定答辩室。答辩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或提前离开答辩室的,视同放弃总监答辩,总监答辩项按0分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招标公告公布的为准。
注: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制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发布后的为准。
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