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谈判公告:闵行区2017年批量集中第二批采购电脑的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2-20171009-0210
预算金额254.7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2017年批量集中第二批采购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三)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四)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五)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八)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九)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2017年批量集中第二批采购电脑

2、项目编号:SHXM-12-20171009-02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79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及台式一体机一批。本项目共3个包件,采购预算金额:包件1:989500元,包件2:1223800元,包件3:334000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通过。

7、采购预算金额:2547300.00(国库资金:2547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12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17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12 09:30:00至2017-10-17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10-1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7-10-17 13:3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2、谈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2无线3G或4G上网卡;3.3谈判所用的数字CA证书。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谈判。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经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关于改变闵行区2017年批量集中第二批采购--电脑项目采购方式的通知”的批准,改变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谈判对象为:包件一:上海泽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昭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包件二:上海昭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智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件三:上海昭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智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邮编:201100 邮编:201100
联系人:陈竺君 联系人:洪晓明-孙逸辉
电话:64985000-6151 电话:64985000*6153
传真:64926488 传真:649264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