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智创科技产业园投资人合作开发项目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3]C0301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万投智联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246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洛江区万安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洛2022-15地块位于洛江区万安街道,为工矿用地一工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一公园绿地、交通运输用地一城镇道路,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26日至2074年1月25日止,出让总用地面积为228571㎡,其中:工业用地约165000平方米,配套公园绿地和道路约63571平方米(公园绿地和道路不计入下列规划指标的计算基数),1.2<容积率≤2.8,建筑系数≥40%,30%≤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用地规划条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泉地[2023]合40号)及泉资规【2023】201号文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以项目备案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投融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①股权合作范围: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除项目土地出让成本以外的所有资金募集,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募集到项目公司,同时项目建设前期费用(主要包含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招标代理、设计、勘察、场平费用等,具体详见前期合同及费用清单)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承担并在初次股权交易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筹措;后续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购买招标人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招标人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根据《合作协议》、《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及其联合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招标人后续按约定进行股权转让。
②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含编制 概算、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 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③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④施工范围: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
⑤采购范围:红线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⑥项目运营:
1) 园区产业定位:围绕总部经济、科技研发、智能制造为主导项目定位,重点引进数字经济、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传感器等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
2) 招商进度:①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完成招商进度30%;②所有建筑主体封顶,完成招商进度60%;③竣工验收时,完成招商进度100%并投产。
3) 项目竣工即投产,园区投产当年度,完成上市企业招商1家以上,总部或区域总部项目3家以上;
4) 园区投产当年度规上企业比例50%以上;投产后3年内,规上(限上)企业占比80%;
5) 园区投产当年度,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项目招商合计占比30%以上;
6) 园区投产当年度,完成1个以上基金项目引进,规模10亿元以上;
7) 园区投产后第一年(会计年度,下同)纳税额每亩不低于3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纳税额每亩不低于40万元,以工业用地247.5亩为计算基数;
8) 项目合作后前10个会计年度内社会资本方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9) 项目招商运营中须遵守泉州洛江经济开发区的管理规定。
以上运营要求为基本要求,若投标人投标承诺高于以上运营要求的,以投标人投标承诺为准。
2.4项目合作期限:股权合作期+建设期+履约运营期。股权合作期自社会资本方的首次股权资金到位之日起至社会资本方购买洛江城投全部股权,洛江城投退出项目公司为止;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园区完成竣工;履约运营期自园区完成竣工之日起算。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96046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94527万元;设计费: 1215 万元;勘察费: 304 万元。
2.6.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2.8.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5)投资质量标准:项目投资须满足项目合作开发的资金需求。
(6)运营质量标准:满足项目招商运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格或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投资、运营资格要求: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以承担投资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约。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且应为负责勘察任务的勘察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为负责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10.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8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2710152200001448;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 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洛滨北路55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263568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田路16号7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2881060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8号
联系电话:0595-226311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