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72.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00486
预算金额472.8万元
招标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段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经理010-63988865
中标公司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4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盛艺
公告正文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00486)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2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24
本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048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123-ZB00486/01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0123-ZB00486/01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010-63988865 邮箱:15001230133@163.com,书面提交
三、 其他公示内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0533-294271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联系人:段经理
电话:0533-2943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任经理
电话: 010-63988865、15001230133
电子邮件: 15001230133@163.com
(招标编号:0123-ZB00486)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2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24
本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048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123-ZB00486/01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0123-ZB00486/01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5G陶瓷基板用氮化铝粉体制备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净化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472.800027 | 合格 | 90日历日 |
2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78.5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日历天 |
3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77.6 | 响应招标文件 | 9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盛艺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湘1372017201821249 |
2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袁剑平 | 高级工程师,证书号:3600011102825 |
3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谢广政 | 高级工程师,证书号:2021082000180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010-63988865 邮箱:15001230133@163.com,书面提交
三、 其他公示内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0533-294271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联系人:段经理
电话:0533-2943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任经理
电话: 010-63988865、15001230133
电子邮件: 150012301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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