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244.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
2、采购项目预算:2447561.72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374134.87元。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主要内容包括中心配电间高低压屏安装与调试、电缆敷设、中心配电间外线施工、外线土建路由及工作井砌筑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4、项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4、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7、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的书面承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服务标准:
磋商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1)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CAD版施工图;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4)2020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
(5)[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6)其他费用按长住建发2022年66号《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实施细则》执行;
(7)材料价格按2023年6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预算缺项按长沙经开区财评《2022年材料价格手册》及市场询价。
3、编制情况说明
(1)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取费计价。
(2)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按5%计取。
(3)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固定费率计算。
(4)本工程预算包含设计费。
4、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3)最后报价优惠率按本章4(2)公式计算确定。
(4)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验收标准:
1、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内容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七、其他要求:
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发包人初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初审合格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资评审中心且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0%。在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同时可抵作结算抽查预留金,如发生须扣除结算抽查预留金的情形,承包人同意可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结算抽查结果将质量保证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无息返还至承包人。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项目其他要求:
1、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
2、采购项目预算:2447561.72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374134.87元。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主要内容包括中心配电间高低压屏安装与调试、电缆敷设、中心配电间外线施工、外线土建路由及工作井砌筑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4、项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4、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7、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的书面承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服务标准:
磋商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1)长沙经开区索恩格工业园二期1#检测车间双电源外线接入工程CAD版施工图;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4)2020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
(5)[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6)其他费用按长住建发2022年66号《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实施细则》执行;
(7)材料价格按2023年6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预算缺项按长沙经开区财评《2022年材料价格手册》及市场询价。
3、编制情况说明
(1)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取费计价。
(2)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按5%计取。
(3)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固定费率计算。
(4)本工程预算包含设计费。
4、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3)最后报价优惠率按本章4(2)公式计算确定。
(4)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验收标准:
1、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内容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七、其他要求:
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发包人初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初审合格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资评审中心且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0%。在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同时可抵作结算抽查预留金,如发生须扣除结算抽查预留金的情形,承包人同意可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结算抽查结果将质量保证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无息返还至承包人。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项目其他要求:
1、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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