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831-2325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建设地点: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中央公园商铺15-1-1至15-1-5号
(三)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装修工程,装修面积353.38平方米,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原建筑及装饰面拆除、砖砌隔墙、现浇砼及钢筋、防护钢网、门窗工程、卫生间防水、地面砖、墙面砖、天棚吊顶、柜台装饰、天棚墙面乳胶漆、强弱电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内容。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示所示范围。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
(八)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10142.34元(含9%增值税)。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 
(四)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
(五)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工程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此格式填报)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三)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
(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官网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589254086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232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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