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ljhz061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滨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志飞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项目(项目编号:2019LJHZ0615-1)因原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业主来函要求重新组织招标现取消原预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流标。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本项目联系人:孙志飞
电话:0551—87388262
邮编:231500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衷心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供应商积极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无
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LJHZ0615
项目分包(标段):第4包第四包(15万元):DSA机房辐射防护用品
第2包第二包(12.2万元):眼科设备(原装进口)
第1包第一包(167万元):1.成人病床(双摇带轮子、额外提供80个护栏备用)230张、陪护床210张、婴儿病床130张、不锈钢护理器械一批、输液吊杆滑轮230套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1月19日
第一包(167万元):1.成人病床(双摇带轮子、额外提供80个护栏备用)230张、陪护床210张、婴: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肆仟陆佰元(¥1174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
第二包(12.2万元):眼科设备(原装进口):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视可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伍佰元(¥121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
第四包(15万元):DSA机房辐射防护用品: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振兴美莱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办公608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万零玖佰贰拾元(¥7092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莲,喻廉,金少华,李邦松,张积森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文明中路32号
联系人:李滨
联系方式:0551-8733927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孙志飞联系电话:0551—87388262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地址,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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