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未央区】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152915975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9919805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投资【2014】33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北辰路,建筑面积172542平方米,分南北2个区域,南区包含1#~5#楼,北区包含6#~8#楼及看台,车库为地下一层。;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北辰大道;

      2.3 项目投资总额:10915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标段编号:E6101123506eDIRA3lHh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主入口景墙、中轴广场、升旗台、休息节点(4处)、蓝飘带休闲步道(14处)、非机动车车位、1#楼左右侧广场、6#、7#楼内庭院、北休闲绿地、技能训练场、南区大平台、北区连廊、围墙、屋顶花园、园路铺装工程、室外器具、门房处休闲座椅、门房、绿化剩余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6 其他: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1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可查询;
  (5)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起至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剩余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701。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11幢4层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5291597508 电话: 15991980597
邮编: 邮编: 7100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 账号: 10280733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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