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0Y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1-1 |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室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42.25万元 |
被邀请单位名称:福建省五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健鹭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厦门绿安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至 2020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
方式: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从公司基本账户汇款到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购买,汇款时须备注所购买的项目名称或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银行凭证并与代理机构核对。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文本,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qxzbdl@163.com
基本账户及投标保证金帐户:
账号:13500101040042765
户名: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0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5591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1幢10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881068、18596880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鑫泉
电 话: 1859688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