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36.3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d-2023-1027
预算金额936.39万元
招标公司武定创润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15288503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D-2023-102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1.14万元,招标人
为武定创润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936.391万元,本次管材采购控制价221.1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
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内新成立法人(以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2023年度内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
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三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申
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2023年度内新成立法人
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经销商等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至
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商务中心6
号楼807)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
定县狮山镇武禅路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5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
定县狮山镇武禅路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七、其他
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肆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以支票
丶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狮山分理处
账户:24301201040007486
注: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
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磋商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武
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磋商保证
金”字样。若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2)磋商保证保险:各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
n.com/),按提示操作,购买或项目
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
响应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
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响应无效。当响
9
应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
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响应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
形式的,应按响应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定创润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武禅路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18987811251
电子邮件:14532815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武禅路
联系人: 罗工
电 话: 15288503626
电子邮件: 237917195@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日哭入(盖章)
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
管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受武定创润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
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
O
1.2项目地点:武定县狮山镇、发窝乡、环州乡。
1.3采购内容:采购人为实施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
村项目,现须采购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 DN/ID200
SN6)13694m,建筑排水用硬聚乙烯(PVC)-
U管材(Φ200*4.9)506m,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ID300
SN8)902m,100级PE聚乙烯给水管(De110/1.OMpa)17965m, 塑料检查井(Φ700-CJ/T326-
2010)603座,塑料检查井Φ700-CJ/T326-
2010(户清扫井)784座,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项目概算总投资936.391万元,本次管材采购控制价221.14万元。
1.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7供货地点:武定县狮山镇、发窝乡、环州乡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供货产品应符合GB/T19472.1-2019、CJ/T225-
2011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注,满足采购人需求。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内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2023年度内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
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申请人,应提供依
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2023年度内新成立法人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
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接受代理商、经销
商等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投标。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
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
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
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
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至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商务中心6号楼807)
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武定县狮山镇武禅路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4.3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肆万元整),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狮山分理处
账户:24301201040007486
注: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基本
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磋商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整县推进试点项目9个试点先行村管材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字样。若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
金视为无效响应。
(2)磋商保证保险:各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n.com/),
按提示操作,购买或项目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
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响应申
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响应无效。当响应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
保证金额。响应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响应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
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定创润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18987811251
代理机构:云南悦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
话:152885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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