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接轨站改造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24-057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接轨站改造工程已由《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新建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的立项的批复》(备案证编码:洛发改项目〔2023〕116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委托建设管理的复函》(乌铁建函〔2024〕228号)和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委托建设合同》(WLMQ-FYSQY-TJZX-ST-2024002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和若线洛浦站
建设规模:
1.本项目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由于新增2组联锁道岔纳入洛浦站既有列控联锁一体化系统集中控制需要的信号改造部分。
2.本次工程信号新增联锁道岔2组,新增装卸线2条,安全线1条,无拆除联锁道岔,无新增到发线,新增信号设备均纳入洛浦站集中控制,洛浦站采用CTC区域集中控制方式,中心站为策勒站。 洛浦站既有调度指挥系统(CTC)车站分机系统及策勒CTC中心站软件进行相应改造,总机系统软件相应改造。计算机联锁既有列控联锁一体化设备(TIS)设备基础上利旧改造,执行部分采用全电子,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在既有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基础上升级改造,并对既有监测中心总机系统和终端软件进行相应修改。
3.主要工程内容为;调度集中(CTC)、计算机联锁、信号集中监测。
4.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洛浦站铁路专用线接轨站改造工程的设计文件(含相应的已审核成立的图纸、相应的会议纪要内容等技术资料)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标段划分为1个。
计划工期:共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13日。
2.3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过铁路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还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工程师及以上,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仅适用于营业线项目招标)。
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或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与承担内容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业绩。⑤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项目经理担任。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施工企业评价不合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执行《乌鲁木齐铁建咨询有限公司涉铁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8月21日10时至 2024年8月25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帮助中心-下载中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政务服务版)(含驱动)”下载安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工具软件使用说明,熟练使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随时咨询工具软件技术支持人员:电话18099213032 、4009980000。投标人最终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即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11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发布。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1228/bdc71f9e-1513-4052-b8a8-0e718d90d534.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3.html。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
邮编:830026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涛
联系人:何瑞、张晓彤
电话:15026026623、1509935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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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