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3.3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s2023—wt166
预算金额63.36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7-733063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喜成15886859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166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3600  
    最高限价(元):633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36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库车市福鸿路16号
联系方式:0997-7330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天山美玉城25 号楼04号商铺2层
联系方式:1588685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喜成
电 话:15886859066
附件信息:
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docx
18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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