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康保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康保冰龙舟邀请赛
项目编号:ZCZB-2024-544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中“2.4 中标后的绩效评价及标准”
绩效考核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扣分方法 | 分数 |
1 | 赛事报批与认证 | 未能向中国田径协会申请技术认证,并未取得国家级A1类马拉松赛事认证,扣10分 | 10 |
2 | 赛事及配套活动策划 | 未按照赛事制定赛事执行方案(包括起终点拱门、背景板、舞台、旗帜布置,赛道规划及布置扣5 分 未能做好志愿者培训服务扣 5 分, 未给参赛选手、志愿者以及工作人员购买保险扣 5分 | 15 |
3 | 赛事整体形象包装 | 未完成赛事整体VI设计及制作(赛事主视觉设计、参赛服、奖牌、奖杯、秩序册、竞赛手册、成绩册、工作证、号码薄、旗帜)每项扣 2分。 | 20 |
4 | 赛事物资物料采购 | 未按照赛事规模所需采购赛事物资(补给品、选手参赛服、参赛包、奖牌、毛巾)每项扣2分 | 10 |
5 | 赛事的宣传推广 | 未能在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扣 5 分; 未能在电视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扣 5 分 未能在赛事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扣 5 分 | 15 |
6 | 人员邀请及接待 | 未能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标准邀请裁判扣 5 分 未能安排赛事当天裁判、志愿者、媒体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餐饮扣 5分 | 10 |
7 | 应急及医疗保障 | 未按要求配备标准救护车,配备医护人员的扣 10 分;未做好比赛期间赛事人员医疗救助、伤情处理工作的每次扣 1 分;经采购人要求仍不予以改正的,扣除全部分值。 | 20 |
8 | 出现踩踏事件等恶性事件、出现社会负面舆情,严重影响赛 事进行,造成采购方不可挽回的情况等 | 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
变更为:
绩效考核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扣分方法 | 分数 |
1 | 赛事及配套活动策划 | 未按照赛事制定赛事执行方案(舞台、背景板、旗帜布置,赛道规划及布置扣10分 未能做好志愿者培训服务扣 5 分, 未给愿者以及工作人员购买保险扣 5分 | 20 |
2 | 赛事整体形象包装 | 未完成赛事整体VI设计及制作(赛事主视觉设计、参赛服、奖牌、奖杯、秩序册、竞赛手册、成绩册、工作证、号码薄、旗帜)每项扣 2分。 | 20 |
3 | 赛事物资物料采购 | 未按照赛事规模所需提供竞赛物资(龙舟、龙舟用品用品)每项扣5分 | 10 |
4 | 赛事的宣传推广 | 未能在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扣 5 分; 未能在电视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扣 5 分 未能在赛事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扣 5 分 | 15 |
5 | 人员邀请及接待 | 未能按照要求邀请参赛队伍扣5分 未能按照标准邀请裁判扣 5 分 未能安排赛事当天裁判、志愿者、媒体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餐饮扣 5分 | 15 |
6 | 应急及医疗保障 | 未按要求配备标准救护车,配备医护人员的扣 10 分;未做好比赛期间赛事人员医疗救助、伤情处理工作的每次扣 1 分;经采购人要求仍不予以改正的,扣除全部分值。 | 20 |
7 | 出现踩踏事件等恶性事件、出现社会负面舆情,严重影响赛 事进行,造成采购方不可挽回的情况等 | 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