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吉林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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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吉林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RHZB-20170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吉林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一期已由吉发改审批[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部,长江路开发区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29764.71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15日。 2.5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备勤综合楼、综合习艺用房、劳教宿舍、医院、社会帮教综合楼、教学综合楼、食堂综合用房和门卫室、大门、锅炉房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10 日至2017年 11 月 16 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外埠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到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电子投标专用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 程鹏 电 话: 1739002999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3号 联 系 人: 张欣欣 电 话: 131744300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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