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总医院智慧门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2HW4110
二、项目名称:芜湖县总医院智慧门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维斯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1号创智园7栋3层1号
中标金额:60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32 寸落地签到机 品牌:广东群创 规格型号:QCE-LED-S32 数量:18台 单价:162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义皖、汪云、孔令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中标价的*1.2%
支付金额: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项目名称:广德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04.01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湾沚区总医院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屯南路60号
联系方式:0553-881119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二期22号楼三、四楼
联系方式:18196542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
电话:181965428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