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安市人民政府罗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htcg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3-6965190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张0593-25088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3-006
项目名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7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工程设计
1.00
29876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NDhaitong88@1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2508879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65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人民政府罗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安市罗江街道三江南路8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6965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250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3-696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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