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0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就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询价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服务费50元/月/人,总预算2.04万元。
3.服务期: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限内)。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文件送达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标书要求胶封袋装,盖章签字,密封后送达;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9室
4.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限内)、报价表、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书;
5.报价人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对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6.评审标准:经评审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低者中标。
7.联系方式:鲍业勤 18695077233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处理劳务纠纷、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中标单位每月按采购单位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险种和缴费基数、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
4.派遣员工入职后,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5.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6.中标单位应经常性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派遣员工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7.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人员派遣流程
1.采购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将用工需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收到采购单位用工需求后,应立即组织安排招聘事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基本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并择优向采购单位推荐。
3.采购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标单位推荐的派遣人选。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中标单位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4.采购单位组织体检和审验。审验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是否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质等基本条件。
5.采购单位对体检和审验合格的人选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中标单位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同时备份采购单位。
6.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派遣人员。中标单位调换劳务派遣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
(三)派遣员工的管理
1.派遣员工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中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3.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4.采购单位的性质要求派遣员工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单位的涉密信息。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退回、更换”派遣人员。
(四)服务责任
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除协助采购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少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2.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经费
劳务派遣管理费用最高限价50元/人/月(含税费)。经考核后,按月与工资、社保费用一并结算。中标单位按月发放工资至个人,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中标单位不得截留工资及社保费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备注:所有价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就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询价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服务费50元/月/人,总预算2.04万元。
3.服务期: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限内)。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文件送达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标书要求胶封袋装,盖章签字,密封后送达;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9室
4.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限内)、报价表、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书;
5.报价人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对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6.评审标准:经评审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低者中标。
7.联系方式:鲍业勤 18695077233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处理劳务纠纷、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中标单位每月按采购单位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险种和缴费基数、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
4.派遣员工入职后,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5.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6.中标单位应经常性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派遣员工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7.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人员派遣流程
1.采购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将用工需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收到采购单位用工需求后,应立即组织安排招聘事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基本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并择优向采购单位推荐。
3.采购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标单位推荐的派遣人选。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中标单位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4.采购单位组织体检和审验。审验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是否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质等基本条件。
5.采购单位对体检和审验合格的人选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中标单位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同时备份采购单位。
6.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派遣人员。中标单位调换劳务派遣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
(三)派遣员工的管理
1.派遣员工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中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3.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4.采购单位的性质要求派遣员工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单位的涉密信息。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退回、更换”派遣人员。
(四)服务责任
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除协助采购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少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2.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经费
劳务派遣管理费用最高限价50元/人/月(含税费)。经考核后,按月与工资、社保费用一并结算。中标单位按月发放工资至个人,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中标单位不得截留工资及社保费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名称 | 单位 | 限价(元) | 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劳务派遣服务费 | 月/人 | 50 | | 2年 |
备注:所有价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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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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