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1908280076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气象局长沙精准气象预报系统软件工程项目(国家级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基地防灾减灾示范工程软件及集成分类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828007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气象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精准气象预报系统软件工程项目(国家级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基地防灾减灾示范工程软件及集成分类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828007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精准气象预报系统软件工程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包含精准监测系统、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湘江流域洪涝风险预报系统、应用展示及共享发布系统、湘江新区气象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对接费用。 1 56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5690000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陆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精准气象监测系统

1

800000.00

800000.00

2

精准气象预报系统

1

1500000.00

1500000.00

3

湘江流域洪涝风险预报系统

1

1450000.00

1450000.00

4

产品及共享发布系统

1

750000.00

750000.00

5

湘江新区气象综合管理平台

1

1000000.00

1000000.00

6

系统对接费用

1

190000.00

190000.00

7

合计

56900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0-31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完成形式和交付内容

长沙市气象局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进行。软件设计者应认真编写设计文档并进行严格的技术评审,只有在上一阶段经过评审验收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长沙市气象局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完成内容包括:各类文档、软件源代码和可执行代码。

3.3.2文档

本项目验收时开发方可根据本软件系统的规模和项目要求,按《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确定的取舍与合并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进度应向用户提供相应技术文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相关文档:

1) 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等)及相关评审意见。

2) 产品评估报告

3) 软件测试方案、软件测试报告及测试意见。

程序文档:应交付的软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可执行代码:以CD-ROM介质提供与文档相符的全部执行代码,并提供相应的支持软件和测试工具;源程序代码:与文档相符全部源程序、脚本(或控制文件),以 CD-ROM介质、印刷载体同时提供。程序说明文档:程序流程图、模块说明、程序编译软件说明等。

4)全部手册文档:系统部署安装说明、软件用户手册、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合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档。

3.3.3软件程序

应交付的软件程序包括:

1)可执行代码:以 CD-ROM 介质提供与文档相符的执行代码,支持软件,测试工具,负责进行系统安装及客户化工作;

2)源程序代码:与文档相符的源程序模块、头文件、编译连接过程文件、系统安装过程脚本(或控制文件),以 CD-ROM 介质提供两份。

3)程序说明文档:程序流程图、模块说明、程序编译软件说明等。各提供三份。

3.3.4交付成果

1) 可运行的系统

2)源代码(包含数据字典文件)

3)需求规格说明书

4)总体设计、概要设计

5)安全设计

6)详细设计

7)功能测试报告

8)部署说明、部署结构图

9)运维手册

10)操作手册

11)性能测试报告

12)第三方安全测评报告

13)交付运维所需的其他资料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0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9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运维服务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余款即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环支行(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20029620920003579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软件成果,达到了《研制任务书》列技术指标,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验收,按项目需求标准,采用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力与义务

1) 负责提供所需的系统运行环境和相应数据。

2) 需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开发、调试工作。

3) 负责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4) 按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款。

6.2乙方权力与义务

1) 按正规的软件工程开发方法组织并协调工程的实施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甲方要求。

2) 完成服务范围的需求:详见甲方的《研制任务书》,并保证软件的质量。

3) 在甲方指定环境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

4) 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5) 针对本项目,乙方提供5年免费的系统维护期。

6) 系统维护期内,乙方将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响应时间6小时以内;维护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Bug修复、系统数据修改、电话支持、重要活动的现场支持、故障处理、系统备份、恢复等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持。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不可抗力

1)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应的迟延或履行不能的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封锁、暴动、战争行为、瘟疫、政府行为造成的延误或不利影响、火灾、通讯中断、停电、地震或其它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不包括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事件。

11.2知识产权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3保密和信息使用

1)合同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u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u 合同一方提供给对方的涉及提供方专属的或保密的信息和数据,且该信息和数据以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口头形式除外)提供。

2)仅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双方才可披露上款所述的信息:

1)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使信息已经公开;

5)合同双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11.4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效力;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新路287号 地址: 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3层301室
法定代理人: 戴科良 法定代理人: 王宇翔
委托代理人: 丁玄 委托代理人: 田尊华
电话: 0731-88169002 电话: 010-82556203
传真: 0731-88815733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8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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