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饮食社会化保障项目 |
采购人单位要求配置员工80名左右,若临时根据保障任务增加就餐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中标人增加或者减少保障服务人员,费用分为固定费用(人员工资、保险、餐费)+企业费用(公司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固定费用由采购人单位和中标人单位根据每月炊事用工实际人数协商,企业费用按中标书中金额据实结算。 |
详见附件 |
486 |
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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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周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须是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或餐饮(管理、服务)必须是其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等证明材料为准)。
(六)、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服务的军队或地方高校承担饮食社会化保障任务案例,且其中至少有1个保障规模不低于2000人的保障项目(不限承包模式)。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保障合同案例等佐证材料。
四、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反馈方式:
1.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意见反馈渠道”提交意见建议;
2.网上递交,在公示有效期内将发送至邮箱2932623478@qq.com(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反馈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助理
电话:029-84651039 1577171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