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箱涵口现地站、紫城枢纽、土贤庄枢纽改造)标准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1704001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经理0311-85813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1704001003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箱涵口现地站、紫城枢纽、土贤庄枢纽改造)标准化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箱涵口现地站、紫城枢纽、土贤庄枢纽改造)标准化工程招标方案的批复》(冀水南调[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箱涵口现地站、紫城枢纽、土贤庄枢纽改造)标准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箱涵口现地站、紫城枢纽、土贤庄枢纽的院落、景观、建筑的标准化建设。主要工程量包括箱涵口现地站道路及铺装3700m2,绿化面积2000m2,围墙及大门240m。紫城枢纽的一干闸、紫城闸以及土贤庄枢纽管理用房外立面品质提升总面积2451m2。建设地点:箱涵口现地站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紫城枢纽和土贤庄枢纽位于石家庄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3财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2012年05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2012年05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
3.1.7其他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2012年05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1 09:00至2022-06-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2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3机位。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水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0号中悦大厦19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左处长

联系人: 安经理
电话:

031180990088

电话: 0311-85813111
传真:

031180990088

传真: 0311-85813111
电子邮件:

swzxjcb@126.com

电子邮件: zda_h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石门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50348001040001603

账号: 131230000013000681573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