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委托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2024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中部分指标监测的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委托社会生态 环境检测机构开展 2024 年省控饮用水源地 全分析中部分指标监测的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拟对 2024 年 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指标中我中心无监测资质的部分指 标监测工作进行购买服务,现就该项委托监测服务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一次性报价。
一、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监测点位:3 个市级地表水水源地(东部城区水源地、袁庄水厂、平山头水厂),3 个县级地表水水源地(寿县二 水厂、安丰塘备用水源地、毛集水厂)、凤台县 3 个地下水 备用水源地。
监测时间:市级地表水水源地每年 2 次,分别为 3 月和 8 月 10 日前开展采样;县级地表水水源地 8 月 10 日前开展 采样;地下水水源地 3 月和 8 月 10 日前各采样监测一次。
监 测 项 目 : 地 表 水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中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氯丁 二烯、六氯丁二烯、四氯苯③、六氯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联苯 1
胺、丙烯酰胺、丙烯腈、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 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钛共 47 项指标。
地下水:3 月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 放 射 性 和 铝 共 7 项 ; 8 月 为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2017)表 1 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 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铝 7 项和表 2 中 54 项指 标,共 61 项指标。
2、现场检测由本中心质量管理室等部门联合至现场对 受委托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 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检测 及采样,并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全过程记录和 证据保存工作,以及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于 3 月、8 月 20 日前提供带 CMA 章的纸质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各 2 份 及原始记录扫描件。
二、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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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的环境检测项目范围涵盖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其中地表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 3838-2002)表 1 中项目Ⅰ类标准限值和表 2、表 3 中的项目标准限值;地下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项目Ⅲ类标准限值。
3、供应商在安徽省有开展环境检测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注的检测场所相一致;拥有从事环境检 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等,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条 件。
4、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供应商必须配合我中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发放标准物质进行考核;实验室现场检查;现场采样合规合 法性和实验室化验分析及数据上报等全过程监督;监测方案 的制订,包括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的完整性;按照监测方 案开展情况;检测人员持证、检测设备、试剂消耗、方法选 用、实验室环境,通过查阅检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 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
5、资金预算:不超过伍万元,(小写)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元,包含因水质异常等原因需开展加密监测的费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询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的价格,报价相同情况下具有相关业绩工作经验的优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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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条件下,近 3 年未受过省、市和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优先。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相应资料的真实、有效及 合法,一旦发现供应商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不按询价函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询价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 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下午下班)前送达;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6、本项目所有的监测因子均不允许分包。
7、参加询价的各单位一旦确定为拟采购对象,除不可 抗拒的因素不可退出,否则纳入淮南市诚信考核记录。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室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 42 号淮南市生态环境 局大楼 204 室
电话:0554-2680193
传真:0554-2675801
邮箱:huainanzhs@163.com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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