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县声光电建设项目
金额
27.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5-10121
预算金额27.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骆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李妃19951554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县声光电建设项目

询比公告

询比项目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县声光电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0121】),采购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某县声光电建设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建设7个声光电预警监测站,其中6个为新建声光电预警监测站,1个为水位站改造声光电预警监测站所需的设备及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7.82】万元(含税)

1.4项目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同时成交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结算时扣回,扣完后退回预付款保函(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同时退回成交人预付款保函。

1.7建设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须在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1.8质量保证期: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得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后至少24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成交人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1.9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10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11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成交金额*成交份额】。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集成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8.48万元(含税,6%)】,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9.34万元(含税,1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1830分至202511518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询比文件,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工,手机号码:19951554533。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1171000分(北京时间 )。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80号第一幢11楼会议室】。(如有邮寄文件,请务必提前联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询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供应商需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3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      

   编:315000                               

人: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王李妃

人:胡琳、贾宝国

电话:19951554533(胡工)/15336696639(王工)/18067267664(贾工)

电子邮件:【wanglf@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19609】

异议接收邮箱:wanglf@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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