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教学多媒体设备更新维护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cg2024-0508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元直0411-86665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教学多媒体设备更新维护 

三、 采购项目编号:FYCG2024-0508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对其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教学多媒体设备更新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CG2024-0508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教学多媒体设备更新维护
预算金额:7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投标人所投的★“便携式计算机”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注:
1.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一楼)
购买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或对公账户电汇),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在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元直、李敬海 

联系电话: 0411-86665011 

传真: 0411-86665011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一楼 

2、采购人名称: 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本级)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411-82403210 

传真: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75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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