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LCXP-2023-0412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3300000(元) | 平湖市盛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大胜村、乍嘉苏航道北侧、长胜路西侧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 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 服务项目 | 平湖市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 | 1.保障服务区域内委托服务的化粪池良好运行。及时对化粪池清掏收集、人工倒马桶(存量马桶约5只)、人工掏粪(无法机械作业地段详见附件2)、粪便处置以及粪渣外运。 2.为提高作业效率本次招标作业量仅以粪渣作为计算依据,要求全年处置产生粪渣(以干基含水率90%为基准)约1000吨,粪渣需外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置。 3.化粪池满溢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一)人工清肥(1)马桶收运、清倒无遗漏,做到轻倒轻放无损坏,不还错; (2)马桶须倒尽,洗净,无粪渣,无污水; (3)倒马桶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避让行人,作业结束后工具、车辆规范收放; (二)吸粪作业 (1)完善清掏作业计划,落实应急抽粪作业,正常安排与应急作业相结合; (2)对易满溢化粪池进行提前作业,避免满溢; (三)、粪便处理,完成粪便处理任务,做到安全生产。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卫东,沈健杰,张飞(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86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平湖市人民路16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821127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821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55719
质疑联系人:顾超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1557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