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山围墙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通过电子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000-2023-089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3-08948
3、项目名称: 后山围墙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5 (万元)
6、最高限价: 15 (万元)
7、采购需求:
拆除旧墙体18m3,拆除浆砌毛石基础39㎡;修建实体围墙长61m,高2.4m,浆砌块石高差0.8m至2.8m;新建铁艺大门(4m*2.4m)1个;实体墙、挡土墙、基脚全部抹灰;墙顶压顶盖琉璃瓦。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2022]9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4)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通过电子邮箱
3、方式:
(1)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17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丹江口市电站路3号)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丹江口中波转播台
地址: 丹江口市丹赵路9-A号
联系方式: 0719-525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丹江口市电站路3号
联系方式: 15771008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党灵坡
电话: 15771008653
(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等资料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发送至494079075@qq.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