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10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479号
预算金额1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嘉骐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杰15598465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0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09
公告正文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447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CG-2020-16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01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G区B1411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500.00 16,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沙河镇沙木佳路
采购人联系人: 杨嘉骐
采购人联系方式: 166472117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490400788012000002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李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598465550
采购文件: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04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4094792 服务 1.0 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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