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人机及配套材料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4-05-29 15:21:24 截止时间:2024-06-27
统一信息编码:HLJDXQ20240529002
采购阶段:维修
需求分类:器件器材类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其他
主要内容
本次需求对接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接交流,用于更新完善短波天线辅助检测验证平台研究的无人机、地面测控器、基准站、信号源、发射天线等及配套材料需求技术指标,对以后采购形成技术支撑,加强采购合理性和经济质效。据确定时间,各参与对接企业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约定地点开展对接工作。
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无外资背景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四)具有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及副本,承制范围涵盖或部分涵盖本项目内容。
(五)对接单位提供产品须为国产品牌。
二、其他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前。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
(三)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至我部: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委托授权人参加报名);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取得资格正在办理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含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取得资格正在办理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三年内在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未在任何处罚条款处罚期内证明或声明;
8.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报名材料全部装订成册,材料封面需包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侧面加盖骑缝章。
(四)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附件
无人机及配套材料采购需求对接公告.docx
该项目采取线下对接报名,请与项目联系人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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