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岛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费森尤斯计数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费森尤斯计数器40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费森尤斯计数器采购项目于2024年5月6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27日09:30在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依法开标,截至开标时间本项目只有汾沃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上传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17日09:30在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依法开标,截至开标时间本项目只有汾沃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在网上签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经专家审核招标文件无明显倾向性和不合理条款,符合招标要求。本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采购的费森尤斯计数器与费森无菌接驳机配套使用,需要通过使用费森尤斯计数器来完成病毒灭活、血液分袋合袋、血液冰冻解冻、血液洗涤等血液制备的无菌接驳工作,完全达到操作规范中的无菌环境,操作过程可追溯,避免操作人员职业暴露,保障血站工作人员安全,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品牌可在该系统上应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汾沃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是费森尤斯计数器在本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故费森尤斯计数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汾沃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会展西路88号1号楼1-306
三、公示期限
时间:2024-08-15 09:00:00至2024-08-21 17:30: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王鹏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隆德路9号
联系电话: 0532-8571403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青岛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8585583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周涛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联系电话:13605327893
六、附件
附件1 费森尤斯计数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