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63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龙车辆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基地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鄞城大道以北、甲村横河以南、宁裘线以西地块,接轨站为横溪站。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约29公顷(不含云龙主变电所、出入段线),总建筑面积约11.27万㎡。云龙车辆段出入段线长1355.383m。车辆基地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FAS、BAS、气灭、门禁、供电、轨道、绿化以及市政给水、排水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的施工。
2.3项目估价:本标段约1636万元。
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施工、云龙车辆段出入段线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5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施工工期为1203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办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柯宁
电 话:0574-8388848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
传 真:/
电子邮件:694095425@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龙车辆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基地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鄞城大道以北、甲村横河以南、宁裘线以西地块,接轨站为横溪站。车辆基地用地面积约29公顷(不含云龙主变电所、出入段线),总建筑面积约11.27万㎡。云龙车辆段出入段线长1355.383m。车辆基地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FAS、BAS、气灭、门禁、供电、轨道、绿化以及市政给水、排水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的施工。
2.3项目估价:本标段约1636万元。
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段施工、云龙车辆段出入段线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5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施工工期为1203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办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柯宁
电 话:0574-8388848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
传 真:/
电子邮件:694095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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