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临床药师工作站用药建议或干预药学软件药学门诊系统药学查房软件药学监护软件智慧药学服务平台临床药事服务相关硬件测试报告软硬件功能增强性维保系统上线实施工程师需全程驻扎采购单位内进行开发扩充升级系统维保跟踪检测数据迁移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保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密码设置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恢复故障排除系统迁移硬件现场维修系统操作培训系统升级改造开发工具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网络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技术工具软件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考核制度培训资料讲义系统管理员使用人员系统流程相关操作数据交换平台接口修改服务移动PAD患者视图移动查房药学评估医嘱审核药物重整用药重整建议用药监护疗效监护安全性监护用药教育用药咨询基因检测血药浓度监测药学会诊移动端提醒和会诊功能通过病程数据分析模型患者管理病历文书编辑药学门诊规范设置相应的病历模板用药评估抗凝药物治疗管理模块信息采集分析评估制定计划部门管理工作统计药学工作分析入院评估查房便签监护记录药历文书日志管理数据自动备份知识库建设知识库管理中心知识关联临床诊断提供决策支持决策依据液晶屏用户手册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进度验收药品知识库售后服务
金额
7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10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玉华0527-81888175
中标公司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医利捷(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10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利捷(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20号2楼A区209室
成交金额:730000.00元 柒拾叁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临床药师工作站系统及相关硬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辉、王健、沈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2%计取, 5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
联系方式:杭老师 0527-8052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二楼
联系方式:郑玉华 0527-81888175
3.项目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郑玉华
电话:0527-81888175
评委信用承诺书.doc 评委信用承诺书.doc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被推荐供应商和推荐理由.docx 被推荐供应商和推荐理由.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名称: |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1300-SQJW-C2022-0010 |
采购人: |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07月18日 |
一、总则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目录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5六、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12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1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1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3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8九、质疑与投诉16八、验收及付款16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10一、项目基本情况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09:30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六)采购需求: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建立以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事服务为核心的临床药师工作站系统及相关硬件,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部分。(五)最高限价:80万元(四)预算金额:80万元(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三、评标办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的方式,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前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二楼代理二科)接收人:郑玉华。快递单号请发送至365867348@qq.com邮箱中,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一)递交(接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3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三)在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二)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36586734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00至2022年07月25日17:0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一)供应商信用信息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三)开标地点及方式: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APP参加开标(会议号详见磋商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不见面开标的,无权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提前注册、调试好腾讯会议APP,确保可正常参与远程视频会议。
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二楼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杭老师0527-80528230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527-81888175项目联系人:郑玉华(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郑玉华0527-81888175
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采购方式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 |
2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
3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4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于合同签订前缴纳。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 |
7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8 | 分包要求 | □ 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9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2%计取。 |
10 | 其他说明 | 1、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腾讯会议(PC 客户端或手机 APP),并要求投标授权代表添加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腾讯会议号(本项目电子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号为:239350019 ,会议密码:123654)。 2、为保障电子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应确保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本项目的腾讯会议,进入会议系统后点击“成员”→找到自己的ID并按照“公司全称+授权代表姓名”的格式修改备注;同时将麦克风设置为静音状态。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4、费用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5、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邮箱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9.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构成8.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期(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9.3技术文件9.2.2明细报价表。9.2.1报价一览表;9.2报价文件9.1.3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9.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9.4.2其他商务文件。9.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成交通知书、合同资料;9.4商务文件9.3.3售后服务方案。9.3.2项目实施方案。9.3.1技术条款响应表。
11.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0、响应文件格式9.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9.4.3承诺函。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2、保证金11.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1.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1.3报价注意事项:11.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本合同价款包含标的系统软件、硬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系统对接至验收合格之前及维保期内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14.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1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13、响应有效期
16.1首次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5.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5、响应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1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7.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4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6.3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递交响应文件,以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16.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8.3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首次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8.2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的文件必须在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1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磋商活动的。
19.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4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9.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9.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9.1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9、无效标条款
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18条情形除外);20、废标条款19.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9.7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9.6供应商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
22、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2.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3.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2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3.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3.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3、恶意串通的情形
24.1磋商会议流程24、磋商程序六、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23.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24.1.6磋商会议结束。24.1.5响应文件拆封;24.1.4现场资格材料审查;24.1.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24.1.2公布供应商名单;24.1.1宣读会议纪律;
24.2.3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供应商。24.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4.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4.2磋商程序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最终报价单发送至365867348@qq.com邮箱中。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最后报价24.2.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
③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SQJW(2022)52号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SQJW(2022)52号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注:①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7、保密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18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26、推荐成交候选人25.4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25.3参与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居民身份证)。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报价或不参与报价的,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
28.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0.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0、签订和公告合同29.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29、成交通知书
32、验收八、验收及付款31.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成交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0%计取。履约保证金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外,供应商还可选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31、履约保证金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4、质疑与投诉九、质疑与投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3、付款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通讯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联系电话:0527-81888175联系部门: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纸质接收。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4.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投诉的接收方式: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 | 投标报价 | 20.0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20。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响应 | 技术参数响应 | 38.00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8分。其中加“▲”项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若《响应偏离表》与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以响应偏离表为准,《响应偏离表》中未列出的对应项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10.00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临床药师工作站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软件著作权 | 5.00 | 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与本次投标系统相关的药学软件(临床药师工作站、药学门诊系统、药学查房软件、药学监护软件、智慧药学服务平台软件等)产品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原始取得,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相关证书 | 3.00 |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备注: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项目实施 | 实施方案 | 7.00 | 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计划与进度、完善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人员组成、质量保证、工期管理,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且优于采购需求,得7-6(含)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为本项目的实施要求而制定的措施较齐全,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3(含)分;有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针对本项目制定未细致,但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3-0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 | 人员要求 | 5.00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2、项目组成员证书(项目经理除外):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IT服务工程师(ITSS)、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2.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培训方案 | 6.00 | 项目培训方案应完整、合理、切合实际,其中包含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关键要素、培训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培训方案详尽、有措施、能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得5-6分,培训计划一般,欠缺一定的可行性得2-4分,培训计划差或未提供得1-0分。 |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 | 6.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的配置等方案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针对性强、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服务体系完整、人员配置齐全的得6-4(含)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服务范围广泛、响应虽有滞后,但服务体系完整,能基本确保业务稳定运行且人员配置齐全的得3-2(含)分;方案内容欠缺、针对性微弱、服务范围狭窄、响应滞后、服务体系虽完整,但人员配置不全且缺乏有效保障业务稳定运行的措施,得1(含)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 |
二、工期为响应各项临床药学信息化发展政策,发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事服务。临床药师要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施药学查房和药学监护,提供药品信息与用药咨询,推行信息化的临床药事管理。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建立以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事服务为核心的临床药师工作站系统以及相关硬件,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一、项目概述采购需求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五、付款方式1.系统上线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90日且系统稳定运行后,成交供应商可提出验收申请,若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完毕。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根据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单)。2.验收时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交付相应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验收资料。四、验收要求所提供软件及相关硬件从项目验收合格起,软硬件提供两年维保(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三、质保及维保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
1.项目实施期间,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2名实施工程师,实施工程师需全程驻扎采购单位内进行开发、实施工作,同时根据实施周期提供实施计划方案书,直至项目完成并顺利开展。六、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实施要求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办理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税务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70%的余款。2.系统正式上线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1.合同签订后,要求项目组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场,在项目组人员进场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
1.从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提供两年维保。免费维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以下维保内容:功能增强性维保等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其中包括系统维保、跟踪检测、数据迁移等)、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保、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系统迁移、硬件现场维修等,保证软、硬件能够正常运行。免费维保到期后,需要延期的,延期价格每年维保费不得高于本软件成交金额的8%,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七、售后服务要求5.成交供应商驻场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实施的组织和实施办法,包括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进度、培训、验收等。3.项目上线完成后至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应保留1名原现场实施工程师驻场解决问题,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须和响应文件提供的人员要求对应,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告知采购单位并经采购单位允许,派有相同资质的工程师实施,实施期间遵守采购单位的项目管理和考核管理相关制度。
7.培训要求6.上线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单位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并出具详细的用户操作手册,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5.若因上级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模块、功能等产生变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更改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4.系统本身问题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法通过远程技术支持解决时,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工程师赴现场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免费维保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所有客户化的需求必须在48小时内答复用户方并完成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2.为采购单位提供专业周到的售后技术支持及服务,每月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同时提供7*24小时的电话人工技术服务,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网络远程解决问题,如未解决,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11.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在软件同一大版本内对所提供的软件功能进行二次开发修改,以满足采购单位业务要求,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0.项目维保期内,供应商如有系统版本更新升级,需主动提供免费升级更新服务,不得存在故意停更版本情况,如知晓,扣除保证金。9.如采购单位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6级、信息化互联互通评审或相关评审、政策性工作需要对相应系统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响应。8.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采用的主要架构、开发工具、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等技术指标等。提供的网络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开发工具及应用技术、工具软件等必须使用合法、正版软件。(2)根据采购单位情况制定相关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考核制度等,包含培训资料、讲义等。(1)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使用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操作。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5.若采购单位数据交换平台或相关系统更新,涉及接口程序变化的,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接口修改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4.须免费开放自身系统的所有业务数据,供其他系统调取使用。2.需通过构建全院标准统一的药品知识库,所投标的系统需做到与现有药学相关系统深度关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够通过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甲及以上等评级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系统须接入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获取相关的业务数据(采购单位集成平台免费开放,供应商免费接入,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若本系统有从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无法获取的数据,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对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八、系统对接要求
2、移动PAD技术参数要求1、软件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1 | 套 | |
2 | 移动PAD | 15 | 台 |
板块 | 功能板块 | 需具备的功能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药学首页 | 1.可以展示新入院患者列表。2.可以展示当前用户正在关注的患者列表,并且可以在列表中设置修改患者关注信息。3.可以展示会诊、用药咨询、手术计划等提醒。4.可以展示当前用户的当月、当日的工作量完成情况。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患者视图 | ▲支持按各类条件,如按入院/出院日期、姓名、年龄段、病历号、药品、药品类别、疾病、病种等筛选病历,并能查看患者的完整病历、检查检验信息、护理文书、体温记录单、评分表、手麻系统数据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药学查房 | ▲1.患者信息:支持患者详细信息查看,点击某一患者,即可查看该患者的详细信息,在同一页面不同标签提供患者基本信息、查房记录、医嘱、检验、检查、手术、护理文书等信息页面供临床药师在查房中调阅。▲2.药师可在查房时进行查房情况的记录及药物治疗日志的编写,支持药师将患者化验信息、检查信息、药物医嘱信息等插入引用,历史记录可进行查看、增加、删除、编辑等。3.移动查房:支持药师系统在PAD、华为、Surface等移动客户端自适应兼容,移动端的功能和界面显示与PC端一致。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药学评估 | ▲1.评估内容包含患者的基本资料、疾病、治疗目标达标情况、用药、患者对药物了解程度、患者依从性、其他信息等进行综合评估,其中药学评估单支持模板引用和打印功能。2.在药学评估中,除基本资料、用药等信息自动引用外,也支持血糖值、血压值和肿瘤药物靶点检测结果的录入。3.集成常用药学公式并对公式匹配录入进行自动计算,对患者进行药学评估。4.系统应能提DVT、营养、依从性等多样化药学评估量表,并支持自定义评估量表。5.药学评估模板支持自定义设计。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医嘱审核 | ▲1.药师可查看患者所有的医嘱信息,支持对问题医嘱进行标记,标记支持问题类别选择和问题描述编辑,问题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用法用量、药理作用、方案疗程、给药途径、配伍禁忌等。标记的问题医嘱以醒目颜色显示。2.医嘱信息支持多种类型选择显示,包括长期医嘱(包括能查询到已停止医嘱)、临时医嘱、检验、检查、膳食、手术、护理、输血等。▲3.系统应提供合理用药审查结果供药师参考并能查询药品说明书、注意事项等数据库辅助药师进行人工确认。系统应支持药师将不合理医嘱反馈给临床医生。4.支持自定义医嘱审核规则。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用药建议或干预 | ▲1.医师可以接收药师的用药建议,可以通过医生工作站、院内短信平台或者其他院内平台提醒到医护人员。是否采纳药师的用药建议有反馈记录。2.系统提供查询临床药师的用药建议的历史汇总(包括时间、病历号、建议内容、医生是否采纳等)及系统应提供模块以便录入临床采纳意见后的治疗效果。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药物重整 | ▲1.根据国家卫健委药物重整规范制定相应模板(内容包含患者用药、存在问题、重整建议、重整效果等),根据患者用药及评估快速生成药物重整清单 ,将其反馈给临床医生并自动记录医生采纳情况。系统提供查询临床药师药物重整的历史汇总(包括时间、病历号、重整内容)。用药重整工作支持下载、打印功能。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用药监护 | ▲1.根据国家卫健委药物药学监护要求制定相应模板(内容包含疗效监护、安全性监护、依从性监护等),并自动录入相关基本信息。2.系统根据设置的监护计划自动抓取患者相关的临床数据形成每日的监护报告。3.用药监护相关工作支持浏览、编辑、删除、下载、打印等操作。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用药教育 | ▲1.根据国家卫健委药物用药教育规范制定相应模板,并提供用药教育基本内容的知识库,且支持自定义编辑每种药物的教育内容;2.可以查看患者住院期间每次的用药教育记录,并支持对记录的浏览、编辑、删除、打印操作。3.选择在院期间药物医嘱自动生成在院用药教育单并能导出、修改、打印。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用药咨询 | ▲1.支持咨询录入和存档,其他途径的咨询也可录入,并支持对咨询内容的修改、下载、打印功能。2.医生、护士输入咨询问题,发送至药师界面。药师端能收到药物咨询提示,对咨询内容进行及时回复后,医师/护士端也能收到咨询答复提示。3.支持进行多维度用药咨询筛选和统计,包括咨询类别、咨询时间维度。点击数据展示区域的咨询内容可以浏览当前用药咨询内容明细。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监测 | ▲1.智能解读患者药学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化验报告(支持自定义),通过和化验系统做接口,根据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监测内置的规则,自动生成患者个体化用药建议给药报告,提供打印功能。系统内置常见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监测的药品解读算法规则,并支持自定义。支持进行多维度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监测的筛选、统计,并提供模块录入个体化用药建议的采纳和执行效果。照标准的格式要求,自动导入患者基本资料、查房日志、用药情况、检验指标等信息,同时将病人用药过程数据自动提取供药师参考,形成完整的个体化用药建议药历,支持上级审核及word导出。能够自定义监测要求,导出符合监测要求的在院病历号。能够根据时间自定义导出,导出符合监测要求已监测的病历和未监测的病历。支持新增基因检测和血药浓度监测项目对接院内系统。支持根据时间段、科室自定义导出,已开展血药浓度监测和药物基因检测结果(至少需含住院号、检测结果)根据血药浓度和药物基因检测用药建议监测临床采纳率,统计不达标患者用药调整符合率,可导出根据用药建议调整的病例和没有根据用药建议调整的病例。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电子药历文书 | ▲按照标准的格式要求,自动导入患者基本资料、查房日至、药学监护、用药教育等信息,同时将病人用药过程数据自动提取供药师参考,形成完整的电子药历,支持上级审核及word导出。 |
临床药师工作站 | 药学会诊 | 1.实时接收医生站的会诊申请,点击数据展示区域的患者名称可以跳转到当前会诊记录详细查看界面。2.提供药学会诊内容录入,患者医嘱信息,检验信息,检查信息在线引用,并和医院HIS对接。▲3.系统能支持进行多维度统计、筛选、查看会诊记录,并提供模块录入会诊意见采纳情况和执行效果。 4.支持移动端提醒和会诊功能 |
药品不良反应(ADR) | ADR填报 | 提供国家标准模板,自动填入相关患者、药物信息(数据修改),并能导出、打印 |
药品不良反应(ADR) | ADR主动监测 | ▲通过病程数据分析模型,能够对所有病人数据进行预分析,自动筛选存在重要用药问题/重要病生理问题的病患,进行警戒提醒,供临床药师快速做出药学相关的支持服务。所关注的警戒维度包括诊断药物警戒、检验药物警戒、检验超异常警戒、不良反应警戒及危急值警戒。 |
药学门诊 | 患者管理 | 1.应能按照就诊卡号、住院号、手机号、姓名、科室、诊断、风险药物、检验/检查结果等条件筛选患者查看其详细信息。2.系统应能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健康信息、就诊记录、预约记录、药学服务记录等数据,继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门诊药学服务。3.系统应支持建立非本医院患者的患者档案,为其提供门诊药学服务。 |
药学门诊 | 病历文书编辑 | ▲1.按国家卫健委药学门诊规范设置相应的病历模板并纳入门诊病历管理,自动填入相关患者信息,包括用药评估、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重整建议等内容,并支持编辑、下载、打印。2.提供抗凝、肿瘤、COPD等专业模块。▲3.系统应提供药物治疗管理模块(MTM),为门诊患者及出院患者建立全程化用药管理档案,模块包括信息采集、分析评估、制定计划、计划实施及随访结果,并自动生成MTM文档,支持对MTM文档添加、编辑、下载、打印等。 |
部门管理 | 工作统计 | 1.可直观查看各药师系统应用情况和当前登录人员药学工作分析,其中当前登录人员药学工作分析的维度包括入院评估、关注患者、问题医嘱、医嘱审核、查房便签、药学监护、监护记录、用药建议、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历文书等。2.可查看某一药师当前状态下的数据统计,包括排行榜、工作量趋势等等。支持以表格、图表、曲线等方式展现。3.选中某一维度药学工作分析,即可查看当前用户下的数据统计,包括入院评估、关注患者、问题医嘱等等。4.数据可导出和打印。 |
其他要求 | 系统管理 | 1.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可对系统所有的管理对象进行精细的授权控制,包括:功能项、人员和单位信息、操作数据、查询、业务流程、登记表、统计分析和报表等;支持分级授权,多级管理员的授权体系。对不同人员角色的权限进行控制,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同时保持数据信息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不限制用户数;所有用户及其相应功能权限均为永久免费使用。2.日志管理:日志管理是对于系统操作日志进行管理,可以查阅某用户何时进入系统,进行了哪些操作,便于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维保。安全管理:提供多种安全验证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强制密码强度,验证码,输入多次失败锁定账号,人员使用日志,多重登陆禁用等。验证机制可以选择一项,也可以选择多项组合实现;提供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可实现差量备份。 |
其他要求 | 知识库建设 | 构建开放的知识库管理中心,通过相关逻辑算法等能力进行知识关联,为医生临床诊断提供决策支持以及决策依据,同时方便医生查找相关知识及病例报告,在一定程度上辅助医生进行临床诊疗决策。知识库管理应该是开放的、可视化的、可基于权限进行修改或新增知识库,并且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机制进行临床发布应用,每年需对知识库及时提供数据的更新。 |
序号 | 配置 | 配置要求 |
1 | 屏幕 | ≥10英寸 |
2 | 操作系统 | 支持Windows 10/安卓/鸿蒙/IOS等 |
3 | 屏幕分辨率 | ≥1920*1280 |
4 | CPU | 八核 |
5 | 存储容量 | ≥128GB ROM |
6 | 运行内存 | ≥8GB RAM |
7 | 网络连接 | wifi版(支持wifi6、蓝牙5.0无线等技术) |
8 | 其他说明 | 内置键盘存在遮挡页面的情况,需设置悬浮键盘解决此问题 |
采购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简称甲方)内审号: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备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全部硬件的安装、调试和接入服务以及网络等弱电的布控服务,所有设备必须采用原生系统,不允许定制和加密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对于采购单位提供的电脑、打印机、液晶屏等硬件设备,需提供免费的系统接入,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3.竞争性磋商文件;2.合同附件;1.本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组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工作站采购项目的采购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成交人:(简称乙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交付与验收乙方为甲方提供,标的清单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00)。本合同价款包含标的系统软件、硬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系统对接至验收合格之前及维保期内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合同第五条内容)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第二条合同标的5.成交通知书。4.乙方响应文件;
2.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须和响应文件提供的人员要求对应,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告知采购单位并经采购单位允许,派有相同资质的工程师实施,实施期间遵守采购单位的项目管理和考核管理相关制度。1.项目实施期间,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2名实施工程师,实施工程师需全程驻扎采购单位内进行开发、实施工作,同时根据实施周期提供实施计划方案书,直至项目完成并顺利开展。第四条人员及实施要求1.系统上线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90日且系统稳定运行后,成交供应商可提出验收申请,若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完毕。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根据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单)。2.验收时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交付相应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验收资料。3.验收要求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从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提供两年维保。免费维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以下维保内容:功能增强性维保等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其中包括系统维保、跟踪检测、数据迁移等)、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保、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系统迁移、硬件现场维修等,保证软、硬件能够正常运行。免费维保到期后,需要延期的,延期价格每年维保费不得高于本软件成交金额的8%,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售后服务6.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后一周内退回预付款。5.成交供应商驻场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实施的组织和实施办法,包括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进度、培训、验收等。3.项目上线完成后至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应保留1名原现场实施工程师驻场解决问题,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7.培训要求6.上线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单位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并出具详细的用户操作手册,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5.若因上级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模块、功能等产生变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更改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4.系统本身问题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法通过远程技术支持解决时,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工程师赴现场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免费维保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所有客户化的需求必须在48小时内答复用户方并完成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2.为采购单位提供专业周到的售后技术支持及服务,每月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同时提供7*24小时的电话人工技术服务,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网络远程解决问题,如未解决,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11.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在软件同一大版本内对所提供的软件功能进行二次开发修改,以满足采购单位业务要求,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0.项目维保期内,供应商如有系统版本更新升级,需主动提供免费升级更新服务,不得存在故意停更版本情况,如知晓,扣除保证金。9.如采购单位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6级、信息化互联互通评审或相关评审、政策性工作需要对相应系统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响应。8.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采用的主要架构、开发工具、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等技术指标等。提供的网络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开发工具及应用技术、工具软件等必须使用合法、正版软件。(2)根据采购单位情况制定相关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考核制度等,包含培训资料、讲义等。(1)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使用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操作。
第七条付款方式5.若采购单位数据交换平台或相关系统更新,涉及接口程序变化的,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接口修改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4.须免费开放自身系统的所有业务数据,供其他系统调取使用。2.需通过构建全院标准统一的药品知识库,所投标的系统需做到与现有药学相关系统深度关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够通过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甲及以上等评级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系统须接入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获取相关的业务数据(采购单位集成平台免费开放,供应商免费接入,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若本系统有从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无法获取的数据,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对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六条系统对接要求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发票抬头: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300595589060D。税务发票须以乙方公司名称开具。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办理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税务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70%的余款。2.系统正式上线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1.合同签订后,要求项目组人员3个工作日内进场,在项目组人员进场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
6.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由甲方保管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退还的除外。4.2年质保期满后,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甲方信息处办理退还手续,保证金将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履约保函、担保、保险在合同主要责任(含免费维保期)完成后自行失效。3.乙方提供履约保函、担保、保险的,履约保函、担保、保险单中须注明,甲方在提请支付时,担保方须无条件进行支付。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受益人为甲方,担保/保证期限应与维保期一致,维保期延长的,该担保/保证期同时延长),乙方须将保函、担保、保险书面材料递交至甲方招标办。1.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0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网上银行、电子汇兑形式由乙方账户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账号:15200188000592138),乙方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单(经甲方计财处盖章的绿联)交至甲方招标办。
3.2如乙方售后服务不能按承诺时效响应,每出现1次响应不及时的情况,甲方有权给予乙方400元/次的处罚;当月出现3次或3次以上响应不及时的情况,相应处罚翻倍;因此,响应不及时导致甲方产生额外维修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剩余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3.1项目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所提供合同标的之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等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免费质保期的保障约定:2.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予验收,并视为乙方未完成合同主要义务,由此造成延迟交付的,按前款执行。1.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15日内补交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待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延期上线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如乙方逾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违约条款
乙方应保证免除甲方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第十条知识产权6.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权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行使。5.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价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3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或调试,系统或设备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2.本合同在中国宿迁市区签署。1.甲方指定甲方信息处负责本合同项目的验收、付款、售后服务、乙方人员管理等合同履约管理事宜,联系电话:0527-80526777。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联系电话:0527-80528230联系电话:招标办负责人:联系人:采购责任部门负责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盖章)(盖章)甲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
(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E-mail:122808588@qq.comE-mail: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地址:
磋商申请及声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供应商基本信息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响应文件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明细报价表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技术响应偏离表八、项目实施方案九、项目组人员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开标一览表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
四、报价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维保期:工期:大写:项目报价:¥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明细报价表五、明细报价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硬件品牌、型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SQJW(2022)52号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凡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技术响应偏离表七、技术响应偏离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九、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八、项目实施方案3、若技术响应偏离表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2、供应商所竞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根据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承诺如下: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承诺函十二、承诺函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十一、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
单位名称:(公章)如有幸中标,我方承诺提供以上服务,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不能按上述规定履约,我方自愿放弃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退场,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且不提出任何异议。本项目配备姓名项目经理和姓名和姓名实施工程师驻扎采购单位内进行开发、实施工作,同时根据实施周期提供实施计划方案书,直至项目完成并顺利开展。上线完成后至项目验收前,承诺保留1原现场实施工程师驻场解决问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
师工作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08月03日
二、推荐理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第三成交候选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医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第一成交候选人:医利捷(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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