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zb(cs)2024-030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91-8782473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591-8711379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4年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
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FZB(CS)2024-03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 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 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 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
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
外。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1 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
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路福新中
路89号时代广场 号时代广场420室 室))。
7.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
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 月19日> <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路福新中路 路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 号时代广场420室)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 月19日> <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路福新中路 路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 号时代广场420室)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采购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24734
13、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得造
1{
邮编:350011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91-87113793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郭 云 玲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序号 | 标的名 称 | 数量 | 标的金 额 (元) | 计量单 位 | 所属行 业 | 是否允 许进口 产品 |
1 | 服务采 购 | 1.00 | 150000 | 项 | 其他未 列明行 业 | 否 |
资格审 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 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 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 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 格式》附件。 |
资格承诺函(若 有)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 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 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 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 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 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 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 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 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支付宝账户:18259083909 | ||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 E-mail: | 所投合同包号: |
手机: | 电话: | 传真: |
地址: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