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02-jczx-c2024-0004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倩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文智0514-828989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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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5: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 JSZC-321002-JCZX-C2024-0004)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2514点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JCZX-C2024-0004

2.项目名称:李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项目

3.预算金额:22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220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202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0240325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来路1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方式:18012132281

2.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25

联系人:彭文智

联系方式:0514-8289897619102534307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 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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