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新疆产业园二期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关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新疆产业园二期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混凝土)
招标编号: 建筑公司2023-175-新疆产业园二期-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位于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全区总面积275.59平方千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2.24万平方米,由市政道路划分为东西区,项目分为一期、二期进行招标。二期工程相关施工内容开展,二期工程包含土方工程(约60万方),东区包含PCCP车间、仓库一、仓库二、仓库三、仓库四、仓库五、门卫室2处,西区包含仓库六、门卫室2处,共计11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0.37万平米。施工范围包括房建工程内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及室外工程的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照明、监控、挡墙支护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实施。
2.2招标内容: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合同签订甲方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10 3115:00 20231110 15: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产业园二期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495-01(横杠不可取消)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11 20 15:00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 20 15:00 止,202311 20 15:00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11 20 15:00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产业园二期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宝新恒源C3区走到头中交三公局
公司联系人:关女士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范艳萍联系电话:13810967467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单位

1

商品混凝土

C20


157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工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发上善(新疆)管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管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023年11月至本工程结束

2

商品混凝土

C25


3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9500

4

商品混凝土

C30P6


1560

5

商品混凝土

C35细石微膨胀


1200

6

商品混凝土

C35豆石微膨胀


300

7

商品混凝土

C40


120


合计



14550





1.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日至本月1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4个月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6个月内付至该期结算的97;剩余3%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支付、供应链支付工具等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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