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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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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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 对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承包企业的行为和责任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保证工程建设井然有序而顺畅的进行。 2. 服务内容 负责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按各城市公司委托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向各城市公司报告,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整改,整改合格后予以验收。 3.服务要求 (1)负责编制符合国家要求的完整的监理资料,按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公司提交必要的资料。 (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3)负责应对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检查。 (4)配合做好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 (5)负责工程资料的签字及盖章。 |
项目预算金额:58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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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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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2591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691963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
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三、实际支付以结算审核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