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乳化油复合剂代储代销三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JMWZ210016001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17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乳化油复合剂代储代销三次公开询比价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1.采购条件:焦煤物资分公司乳化油复合剂公开询比价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特种油脂化工厂,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乳化油复合剂。
3.规格型号: A料、B料。
(本次采购为代储代销采购,签订合同为单价合同,询价单明细标注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结算已实际采购为准。)
4、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经采购平台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5、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主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3)根据国家规定应具备开具对应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5)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或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7)具备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4)联合体参与询比价报价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保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帐户。(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11)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7、采购文件的获取:(1)本次实行网上询价采购,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参加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进行报名。(2)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25日15时3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
8、资质要求:要求投标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时须标明生产厂家。
9、服务及质保要求:(1)出卖人做到免费指导使用。(2)出卖人接到使用人需求服务通知后,在无不可抗力因素和交通工具便利的条件下,出卖人必须24小时内响应技术服务。(3)质保期:正常使用一年或货到验收合格十八个月,以先到为准。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应从大、中型企业采购。
10、交货地址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特种油脂化工厂,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通知的数量、时间、地点10天内交货。
11、付款方式: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仓库出库单定期清点核实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人结算挂账后分期以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如国家税率发生变动,则按照目前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上变动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在受托人下游用户未使用前,委托人不得向受托人索要货款。
12、报价位数截取说明:平台含税价小数点取舍:电子商务平台最终显示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10元至100元(含10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一位后全部舍去);报价为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二位后全部舍去)。
1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1)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10万元的(不含10万元),中标单位需缴纳500元中标服务费;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0-50万元的(不含50万元),中标单位需缴纳1000元中标服务费;招标项目中标金额5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 中标单位需缴纳1500元中标服务费;招标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 中标单位需缴纳2000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招中标服务费。(2)代储代销合同根据执行情况每季度核实一次实际使用金额,根据实际使用金额通知中标单位根据以上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收款信息:
姓名: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账号:41001510518050204258
开户行:焦作建行焦东支行
备注:交款时备注“物资分公司”
14、其它要求:(1)各供应商必须对本次采购的物料清单中所有货物应答。(2)物料清单中如需强制性认证证件,供应商报名时要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各类证书彩色扫描件。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特种油脂化工厂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新华中街59号
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1-317134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91-3516179
电子邮件:wzfg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