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SZZX-2024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77.9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x-202401qt-001001001
预算金额177.91万元
招标公司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陈慧
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工18607249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SZZX-2024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401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3】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排涝渠道、雨水削峰调蓄池、内涝调蓄调度系统、排涝设备与设施等4个子项工程。其中排涝渠 道拓宽扩容至10m×3.5m,,长度1.3公里,新建雨水削峰调蓄池6.6公顷,调蓄雨水量 32万立方米,建设内涝调蓄调度 系统,配置移动式排涝泵车1台及便携式小型排涝泵5台,片区内地下空间出入口及重点防护点位加装挡水板750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排涝渠道、雨水削峰调 蓄池、内涝调蓄调度系统、排涝设备与设施等4个子项工程。其中排涝渠道拓宽扩容至10m×3.5m,,长度1.3公里,新 建雨水削峰调蓄池6.6公顷,调蓄雨水量 32万立方米,建设内涝调蓄调度系统,配置移动式排涝泵车1台及便携式小 型排涝泵5台,片区内地下空间出入口及重点防护点位加装挡水板750米。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其中:/。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77.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 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给水排水),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3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1.4、财 务要求:提供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 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3.1.6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
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1.8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
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 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 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
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 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 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咸宁市政 裕和(湖
府投资项 北)工程
招标人: 代理机构:
目建设管 项目管理
理局 有限公司
咸宁市咸
宁大道
咸宁市咸 128
地址: 宁大道1 地址: 号锦绣城
68号 B 栋
15
楼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陈慧 联系人: 游工
电话: 0715-8269328 电话: 186072496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1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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