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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1]101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66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地下建筑面积约6.4万m²。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地上部分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病房楼、2#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7 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规划设置床位8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主要内容为项目医用纯水采购及安装以及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净化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新建的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中的医疗综合楼一层DSA、EICU;二层检验科、输血科、妇科门诊手术室、日间病房、内镜中心;三层供应中心、病理科、口腔科;四层ICU、手术部、产房、NICU;五层静配中心、检验科等区域进行新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暖通空调、智能化、净化工程、系统软件采购、数字化手术室、医用气体工程、纯水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应包含“安装”);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条款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87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51-6567179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79、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241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345910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9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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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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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310天0小时9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4BFFGZ01660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技术规格需求书P39有关蓄电池与UPS不间断电源采用同品牌,而招标文件P181蓄电池推荐品牌:理士(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双登(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阳(山东圣阳股份有限公司),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推荐品牌为准。
2.技术规格需求书P32手术室内净化机组/吊顶新风机组选用进口品牌,而招标文件P178手术室内净化空调机组/吊顶新风机组推荐品牌:雅士(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约克(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特灵(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天加(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利(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请问是否按推荐品牌要求,选用优质产品即可?
答:以推荐品牌为准。
3.招标文件P74-75评标价得分计算:如下图所示,请明确本项目扣分值是否为每高1%扣30分,每低1%扣10分?本项设置是否合理?
答:本项设置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189“6.44 本工程功能复杂,发包人可能对医疗综合楼内局部功能进行调整,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请明确这里所说的局部功能进行调整是否指不影响造价变动或者影响很小的小幅改动由中标人承担?而功能性大幅度调整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应走签证变更程序。
答:局部功能调整,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 P248页:“(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请问:若投标人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是否可以不提供(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此表以原空白表格提供?对于本项目的品牌投标人是否做承诺性响应即可?请明确。
答: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
6.招标文件 P68页:不平衡报价评审: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但本项目为总价合同,请问投标报价是否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81437323.27元即可?对分项报价不做单项价格控制?请明确。
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报价须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7.招标清单中 ZB 格式的招标人为“1”,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修改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请明确。
答:原ZB格式中招标人信息不可自行修改。
8.招标文件P230-247为投标文件要求格式,软件中表格与招标要求格式存在些许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以按投标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
答:表格格式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软件制作问题可咨询各自软件公司。
9.招标文件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写了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下面又提到了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就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如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10、招标文件P71,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制:
请问:
(1)施工组织设计及动画演示是否为明标,可以体现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名称资质等关键信息?
(2)施工组织设计中图表图片中的文字是否不要求字体及字号,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技术文件模块包括“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四个模块,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是指施工组织设计单独的模块不超过50页,还是指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这四个模块加起来的总页数不超过50页?
答:(1)本项目为明标;(2)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3)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制要求如下,最多不超过50 页,包含1.总体实施方案;2.施工工艺保障措施;3.施工管理人员保障措施;4.重难点保障措施;5.售后服务方案及调试措施。投标人可将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窗口。技术文件封面、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不包含在内。
11.本项目资审及评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0 万元的类似“净化工程”业绩。
请问:EPC净化业绩或者施工设计一体化净化业绩是否可以?
答:EPC施工设计一体化,需包含的净化业绩达到资审及评分业绩要求方予以认可。
12.关于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中的第(2)点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疑问内容: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中,一定要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吗?可以全都是机电工程专业吗?
(2)第(3)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人数中的机电工程人数可否与第(2)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人数重叠?
答:(1)可以全都是机电工程专业;(2)可以重叠。
13.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中的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劳资专管员
疑问内容:劳资专管员的岗位证,是要提供当地证书?还是全国通用的证书呢?
答:附表2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人员配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书。
14.招标文件中第11页至12页中对于“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表中第2条原文件描述:
疑问:根据在“四库一平台”中查询,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只有某家供应商具备,行业内其他头部企业均无法满足此项要求,涉嫌为该企业量身定制,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
答:“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中满足其中一个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或两个专业合计不少于6人,均符合条件。本项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中第70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5项,原文件:5.售后服务方案及调试措施,疑问:本项目为净化工程招标,不存在智能化的与信息化的内容,且此条根据招招标法第“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第2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此设置涉嫌为某家量身定制,为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保证招标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本工程涉及智能化系统,招标文件设置符合要求,本项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施工组织设计图表字体、字号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答:招标文件中未做要求的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17.暂列金参不参与下浮?
答:不参与下浮,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18.招标文件248-251页,表18-21,(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二十一)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是否放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其他证明材料中?若无是否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请明确。
答:若招标文件评审涉及的材料,投标文件须提供;招标文件评审不涉及的材料,投标人自行决定。
19.强电部分:检验科、输血科UPS。招标清单UPS容量为180KVA/15Min,招标图纸上UPS容量为200KVA/15Min,两个设备不一致,请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此处以招标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中UPS参数有误,应为容量200KVA/15Min。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0.产科UPS 招标清单UPS容量为60KVA/30Min,招标图纸上UPS容量为60KVA/15Min,两个设备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此处以招标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中UPS参数有误,应为容量60KVA/15Min。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1.招标清单中电线电缆数量,与招标图纸中的电线电缆数量有差异,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2.招标图纸中,材料表中医技楼三层口腔科水处理设备≥300L/h(25℃室温),平面图中纯水量为250L/h。招标清单为300L/h。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中材料表为准。
23.弱电部分:招标清单中“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楼宇对讲设备”“对讲喇叭”,在招标图纸中未有体现,请问招标方此3个设备组成何系统。
答:此项为医护对讲系统,套用消防清单子目。
24.空调部分:
(1)招标清单缺少“空调机组风机变频器”1.1kw规格的变频器4台,缺少1.5kw规格的变频器4台,缺少2.2kw规格的变频器4台。与图纸不符,请核实补充清单。
答:本次图纸设计无“空调机组风机变频器1.1kw”,相关1.1kw的空调机组启动方式为普通非变频,无需设置变频器。“空调机组风机变频器1.5kw”分别对应空调机组“PAU-E101、PAU-Y101、PAU-J203”,其他相关1.5kw的空调机组启动方式为普通非变频,无需设置变频器,工程量复核无误。“空调机组风机变频器2.2kw”分别对应空调机组“PAU-J204、PAU-F201、PAU-J501”,其他相关2.2kw的空调机组启动方式为普通非变频,无需设置变频器,工程量复核无误。
(2) 招标清单电再热量9kw比图纸多了2台;12kw的电再热图纸上比图纸上多了4台;18kw的电再热比图纸少了一台;45kw的电再热比图纸多了1台;49.5kw的电再热比图纸多了1台;请核实调整清单。
答:电再热9kw设备对应空调机组“RAU-S402、RAU-S403、RAU-S404”,共3台。电再热12kw设备对应空调机组“AHU-J201、AHU-B301、AHU-S402、RAU-S401”,共4台。电再热18kw设备对应空调机组“AHU-J501”,共1台。电再热45kw设备对应空调机组“AHU-S403”,共1台。电再热49.5kw设备对应空调机组“AHU-I401”,共1台,工程量复核无误。
(3) 招标清单中“风管式电加热箱”,12kw的数量比图纸上多了2台;15kw的数量比图纸多了3台;22.5kw的数量比图纸多了1台;27kw的数量比图纸多了2台;31.5kw的数量比图纸多了2台;请核实调整清单。
答:经复核,安装工程清单第 640项风管式电加热箱DJR-12工程量有误,工程量应为1台,综合合价应为3248.75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无需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风管式电加热箱”15kw、22.5kw、27kw、31.5kw,数量需参照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表,图号-NS-S-03,工程量复核无误。
(4) 招标清单中“医用洁卫型空调机组AHU-J201”项次的特征描述中含:“连接机组的深度除湿室外机...”,但是清单还有单独的“风冷冷凝设备”设备重复;其余风冷冷凝设备同样重复;请明确或调整清单。
答:深度除湿室外机为图纸平面图单独绘制,但无规格参数,属于空调机组配套设备。投标方综合考虑报价,清单工程量及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5) 招标清单中FP-51风机盘管数量比图纸多3台;FP-68规格风机盘管比图纸少5台;FP-85规格风机盘管比图纸少9台;FP-136规格风机盘管比图纸多6台;请核实补充清单。
答:FP-51风机盘管共48台,其中“二层妇科门诊手术室及日间病房-2台,二层检验科、输血科-8台,三层病理科-3台,三层供应室-8台,三层口腔科-1台,四层手术部、ICU、产科-18台,四层NICU-7台,五层静配中心-1台”。FP-68风机盘管共41台,
其中“二层内镜中心-9台,二层检验科、输血科-12台,三层病理科-4台,三层供应室-3台,三层口腔科-1台,四层手术部、ICU、产科-8台,四层NICU-3台,五层静配中心-1台”。FP-85风机盘管共37台,其中“二层妇科门诊手术室及日间病房-2台,二层内镜中心-10台,二层检验科、输血科-9台,三层病理科-2台,三层口腔科-1台,四层手术部、ICU、产科-9台,四层NICU-2台,五层静配中心-2台” FP-136风机盘管共12台,其中“二层妇科门诊手术室及日间病房-1台,二层检验科、输血科-6台,四层手术部、ICU、产科-5台”。工程量复核无误。
(6) 招标清单中多联室内机FG-22数量比图纸少6台;FG-125Q数量比图纸多2台;请核实补充清单。
答:FG-22多联机共13台,其中“一层检验科-4台,一层DSA-6台,一层门诊EICU-3台”,FG-125Q多联机共2台,其中“一层DSA-2台”。工程量复核无误。
(7) 招标清单中“分体空调”项次在图纸上未体现,是否以清单为准报价。
答:是。
(8) 招标文件P178页品牌表要求中13-14行手术室内、外的机组品牌是两个要求;请问“手术室内”指的是包含手术部走廊、辅助用房的整个手术部区域的机组,还是仅仅指对应手术室区域(不包含手术走廊、辅房)的机组?
答:“手术室内”,指手术室、手术部走廊、辅助用房等手术部区域。
25.装饰部分:
(1)招标文件与清单不符,招标文件中生物安全柜、通风柜不在本次范围,清单中包含,以哪个为准?
答: 在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清单漏项无影灯锚栓。
答:经复核,无影灯锚栓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包含在安装工程无影灯设备价格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3) 清单中轻钢龙骨与防火岩棉数量相同,土建墙已满足耐火极限,请明确土建墙侧75轻钢龙骨是否需要填充防火岩棉?
答:防火岩棉施工范围为疏散走道、库房类墙体等有防火区域要求的隔墙内部。
(4) 生物安全柜数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18台,清单为3台,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第4.11条。
(5) 一层医疗综合楼DSA4个当量金属门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7.13㎡,清单为4.83㎡,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一层医疗综合楼DSA工程量清单第2项金属门工程量有误,应为7.13㎡,综合单价无误,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6) 一层医疗综合楼DSA墙面基层8mm硅酸钙板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317.9㎡,清单为431.7㎡,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7) 一层EICU墙面基层8mm硅酸钙板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655.8m㎡,清单为754.3㎡,以哪个为准?
答: 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8) 二层检验科、输血科墙面装饰板负氧离子健康板隔墙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3508.2㎡,清单为3055.5㎡,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9) 二层检验科、输血科PVC卷材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1547.2㎡,清单为1754.3㎡,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10) 二层检验科、输血科清单中未见成品冷库列项,请问成品冷库是否包含在本次范围?
答:已计入安装清单第775项“一体化智能冷冻装置”中。
(11) 二层妇科手术、日间病房清单中包含双门互锁传递窗,图纸中未见,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二层妇科手术、日间病房工程量清单第46项双门互锁传递窗CD2 1套属于多计,综合单价为60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2) 二层妇科手术、日间病房清单中包含一套保冷柜,图纸中未见,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二层妇科手术、日间病房工程清单第51项医用保冷柜BLG 1套属于多计,综合单价为350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3) 二层内镜中心墙面基层8mm硅酸钙板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1884.3㎡,清单为2107.3㎡,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以清单为准。
(14) 三层供应中心墙面装饰板负氧离子健康板隔墙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713.2㎡,清单为552.3㎡,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以清单为准。
(15) 三层供应中心无机涂料墙面、顶面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1862.2㎡,清单为1558.3㎡,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以清单为准。
(16) 四层手术部、ICU、产房墙面基层8mm硅酸钙板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9834.4㎡,清单为10884.4㎡,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以清单为准。
(17) 四层手术部、ICU、产房墙面装饰板负氧离子健康板隔墙工程量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为5327.5㎡,清单为5089㎡,以哪个为准?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以清单为准。
(18) 四层产房LDR图纸上有无影灯吊塔,清单中没有,请确认是否漏项?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此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9) 四层NICU清单中漏项卫生间成品隔断。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漏项,该项项目特征应为“隔断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2mm抗倍特板(包含五金配件及辅材)”,工程量应为34.929㎡,综合单价应为387.37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0) 一层门诊检验科墙顶面所用材料清单与图纸不符,清单为医疗洁净不燃板,图纸为负氧离子健康板,请明确这两者是否为同一材料?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一层门诊检验科墙顶面为负氧离子健康板,一层病房检验科为医疗洁净不燃板。
(21)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有不一致的是否均以招标清单为准?
答:如有不一致处应先提出具体问题,最终以招标人回复的答疑内容为准。
26.医气部分:
(1) 招标图纸中含有液氧站、负压吸引站、压缩空气等气站大样图,请问是否包含在本次范围内?
答:经复核,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医气招标图纸中,门诊医技楼四层手术中心医气管井处未设置稳压箱、流量计等,而其他区域均已设置,请明确是否手术中心不需要设置稳压箱、流量计等。
答:以设计图纸为准。
(3)根据医气招标图纸,未体现医气管井内的垂直立管,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医气管井内的垂直立管,还是以管井处预留阀门为界面。
答:经复核,垂直立管不在招标范围,以主管道和管井内支管三通处为界面。
27.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安装工程—序号 742~754的多联机室内机,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 2496.16元/台~7020.16元/台;序号938~961的超静音卫生型微穿孔板(双层)消声器、消声弯头,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 597.68元/个~3161.54元/个; 序号1078的DN100自力式压差平衡阀,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 1789.2元/个; 序号1083~1088旁通阀,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370.17元/个~2345.57元/个;序号1096~1105的镀锌钢管、无缝钢管,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33.42元/m~137.25元/m;序号1126~1127的蒸汽减压阀组,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790.13元/组~1580.52元/组;序号1133~1139的蒸汽无缝钢管,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32.08元/m~76.97元/m;序号1140~1142的蒸汽管道绝热,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828.4元/m3~965.35元/m3;以上所列材料均低于市场价格,建议核实调整控制单价;
答:经复核,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8.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装饰装修工程—一层医疗综合楼DSA—序号7的石材窗台板,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298.41元/㎡;序号18的石材零星项目,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238.29元/㎡;序号41的防撞带,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60.95元/m;以上所列材料均低于市场价格,建议核实调整控制单价;
答:经复核,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9.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安装工程—序号467~476的防污染倒流截止阀,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33.04元/个~587.27元/个;序号490的DN65不锈钢波纹软接,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314.69元/个;序号525的橱柜式洗碗池,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002.82元/组;序号525~526的柜式洗手盆(单盆/双盆),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808.1元/组~3121.1元/组;序号528的台面式洗手盆,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680.18元/组;序号538的大拖布池(落地),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638.53元/组;序号539的陶瓷长拖布池,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683.22元/组;序号540的蹲便器,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614.4元/组;序号541的座便器,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047.97元/组;序号542的倒便器,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362.54元/组;序号543的挂墙式感应一体小便器,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265.45元/组;序号545的花洒套装,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961.09元/组;序号557~558的管道保温,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368.48元/m3;序号560~561的防潮层、保护层,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42.21元/㎡;序号518~519的HDPE管DN50~75,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26.3元/m~37.86元/m;序号520~524的HDPE管DN50~75,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52.35元/m~137.84元/m;以上所列材料均低于市场价格,建议核实调整控制单价;
答:经复核,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0.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装饰装修工程—一层医疗综合楼DSA—序号51的墙体改造、序号52的窗帘拉帘及安装工程—序号1233的抗震支架安装、序号1234的开洞、开槽及修复费;此类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未提供相应招标图纸,是否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根据工程量认质认价据实结算;
答:以上内容投标人需结合设计图纸自行勘验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1.招标文件中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仅含人工费,未包含电线、电缆、钢材等大宗材料,此类材料价格通常采用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波动较大,建议纳入可调差范围内。
答:以招标文件及附件清单中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为准。
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P74-75,关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中将评标基准价0.1%作为扣分值的基数存在不合理性。建议将扣分值基数修改为评标基准价1%。
答:本项目报价分的设置符合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招标文件报名条件中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异议:本项目为净化工程招标,清单造价均没有达到需要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金额,故此设置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调整。
答:请关注本项目补疑1。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如不满足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旬所得,行业前五的企业只有某家供应商具备该要求,故本项设置严重排斥其他单位,存在量身定制的行为,建议调整。
答:本条设置符合相关要求,不具有限制性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本招标文件第70页售后服务方案及调整措施与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要求雷同,潜山市立医院项目中标单位为某家供应商,故本项目的评分设置有指向其公司的行为,故建议调整。
答:本项设置为主观分评审,设置不具有倾向性和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36.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偏差率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报价评分标准,同时将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偏差率基数修改为1%。
答:详见本补疑第32条。
3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部分清单价格(如超静音卫生型微穿孔板(双层)消声器、消声弯头、镀锌钢管、石材窗台板、截止阀、蹲便器等)较低,为保障工程质量,达到本项目特殊质量标准及要求(配合总包取得“黄山杯”、“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争创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谨慎复核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成本价的清单项,并重新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清单。
答:经复核,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8.经咨询厂家,招标文件中“橡塑保温棉” 的推荐品牌均不满足“技术规格需求书”对保温棉湿阻因子≥16000的要求,同时招标图纸中对保温棉湿阻因子要求只是≥10000。请明确保温棉湿阻因子是否以图纸要求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为准。
39.招标文件中“手术室外净化空调机组/吊顶新风机组” 的推荐品牌均不满足“技术规格需求书-手术室外净化空调机组/吊顶新风机组” 4.1、4.3、4.4条要求,请取消此三条技术要求,或将推荐品牌调整为和“手术室内净化空调机组/吊顶新风机组”品牌一致。
答:本条设置符合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0.招标图纸中空调水阀配置与招标清单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为准,若是,请调整招标清单。
答:招标图纸中空调设备主机、风机盘管、多联机机组均为安装示意大样图,具体是以中标单位采购的机组品牌方安装方式为准,空调水阀由投标方综合考虑报价。
41.招标文件《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智能化项目技术规格书》第二章 主要材料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中档LED双头无影灯参数要求:
6)母灯中心照度≥160,000Lx,子灯中心照度≥120,000Lx。(提供相关技术文档证明)
13)具备色温可调功能或可选功能,可调或可选范围不小于3500K-5100K,不少于4级可调。(提供相关技术文档证明)
招标文件其他设备技术要求的证明文件均可以中标后提供,请问以上两条要求得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答:中标后提供即可。
42.招标图纸中手术室电解钢板厚度与技术要求、清单厚度不一致(见后附图)。1.2mm厚度电解钢板为行业常规厚度完全满足使用要求,且1.5mm厚度电解钢板不具备经济性,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中的1.2mm厚电解钢板作为手术室墙面材料。
答:以招标图纸为准。
43.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38页要求UPS不间断电源为“数字化环流控制技术,可实现8台并机,可不同容量并机,并机可靠性极高”,经咨询厂家,招标文件中的推荐品牌施耐德、艾默生、伊顿均不满足此要求,请取消此条技术要求。
答:取消此条技术要求。
4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38页,要求“UPS电源与蓄电池为保证稳定运行必须使用同一品牌”,但招标文件正文第181页UPS不间断电源和蓄电池的推荐品牌且并不是同一品牌,两条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正文第181页推荐品牌要求为准?
答:以推荐品牌为准。
45.招标图纸中对低压出线电缆的要求与招标清单不一致,图纸要求电缆型号为WDZB,而清单型号要求为WDZ,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为准,若是,请调整招标清单。
答:经复核,此处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中电缆型号有误,应为WDZB。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6.招标清单中,部分UPS特征描述与招标图纸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为准,若是,请调整招标清单。
答:以招标图纸系统图为准,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7.招标清单中医疗IT系统的数量与图纸不一致,清单中8KVA为16套,10KVA为4套,图纸中8KVA为20套,无10KVA。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为准,若是,请调整招标清单。
答:经复核,安装工程第110项“医疗IT系统8KVA”工程量有误,应为20台,综合单价为50310.87元/台,第111项“医疗IT系统10KVA”4台属于多计,综合单价为58260.87元/台。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8.与招标图纸对比,招标清单中部分设备、材料漏项,如配电箱2JY-QA12、2NJ-QA1、4SS-AL1;如电缆WDZ-YJY-3*4,如接地干线镀锌扁铁等,请明确是否以招标图纸为准,若是,请完善招标清单。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应为:
(1)名称:配电箱、型号:2JY-QA12 、安装方式:壁装,包含箱内所有元器件安装,接线端子安装等,工程量应为1台,综合单价应为968.58元;
(2)名称:配电箱、型号:2NJ-QA1 、安装方式:壁装,包含箱内所有元器件安装,接线端子安装等,工程量应为1台,综合单价应为968.58元;
(3)名称:配电箱、型号:4SS-AL1、安装方式:壁装,包含箱内所有元器件安装,接线端子安装等,工程量应为1台,综合单价应为4006.90元;
(4)名称:电力电缆、型号:WDZ-YJY-3*63、材质:铜芯电缆4、敷设方式、部位:管内/桥架内,工程量应为100米,综合单价应为15.72元。
接地干线镀锌扁铁图纸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总包预留。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9.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详见附件1)与电子接口报价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和项目编号“xm001”不一致,请问投标人在制作报价文件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是否均以电子接口文件的(详见附件2)为准?
答:清单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或“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编号为“2024BFFGZ01660”或“xm001”均予以认可。
50.招标控制价中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3),投标人若在制作商务标文件中“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详见附件4)时按附件3的内容响应,由于投标人套用定额不同,会导致投标报价文件中的综合人工(含机上人工)的数量与招标人给定的数量(35528.58)不一致,请问该情况是否会影响标书的正常评审,且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答: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列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且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
51.招标文件第230~247页,报价文件的格式与“投标制作软件”自动生成导出的报价文件格式有较大差异(详见附件5),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且“投标制作软件”自动生成导出的报价文件格式无法修改。请问投标人在报价文件制作时,招标文件第230~247页报价文件的格式以“投标制作软件”自动生成导出的报价文件格式为准?
答:详见本补疑第8条。
52.“投标制作软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新增清单封面扫描件”要求: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打印后加盖印章,将扫描件导入(只需要工程量清单封面一页)。“投标总价封面”只有投标人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盖章,请问为保证封面信息完整,“新增清单封面扫描件”是否只上传投标报价部分的“封面”和“扉页”两页即可?
答: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招标文件第248~251页,“投标制作软件”中没有该内容的上传节点,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是否可以将该部分内容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节点?
答:可以。
54.招标文件第68页,不平衡报价评审中没有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标准,且“最高投标限价EXCLE版”中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请问:
(1)请明确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2)各个投标人的施工工艺不同,组价方式不同,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定额人工费及定额机械费不可能均低于控制价对应部分,因此各个投标人是否只需保证综合单价不高于对应的控制价即可?
(3)若需要投标人保证每项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均不超过控制价对应部分,则请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1)关于“不平衡报价评审”评审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具体报价情况,结合评审标准要求进行评审认定。(2)投标人投标组价应满足招标文件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中对于综合单价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报价。(3)本项目招标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5.招标文件的第 50 页已明确指出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及的盖单位章和(或)签字之处,投标人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无项目经理等人签字或盖章的要求。请问涉及项目经理等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形,能否采用签字后的扫描件上传,随后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以。
56.招标文件第21页要求“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请问是否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登记。
答:请投标人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文件中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咨询电话。
5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由于近年政策调整和管理方式的变化,招投标平台的整合和取消,部分中标公示已无法再查询;并且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多为专业工程,而非总承包项目,无法单独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证明,亦无法在信用评价体系办理登记;现仅依靠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已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业绩情况,倘若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证明材料“(2)”相关证明,具有排他性。
因此,请取消证明材料“(2)”的要求,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合法性。
答:本项设置符合项目特点和性质,不具有排他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58.招标文件第71页建议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然而,鉴于本项目施工区域多达14个,同时项目兼具复杂性与特殊性。50页的篇幅或许难以做到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全面、详尽且精准的阐述。
举例而言,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均需要详尽的流程说明以及图表展示,如此才能充分彰显投标人的专业能力与严谨态度,为项目的顺利施行提供保障。若受限于 50 页的规定,极有可能无法充分展现这些重要内容,进而对投标人方案的完整性与可行性评估产生影响。
所以,建议招标人考虑是否能够适当放宽施工组织设计的页数限制,从而使投标人能够提供更为详尽、优质的施工组织设计,为项目的成功实施筑牢更为坚实的基础。
答:建议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请各投标人精简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59.图纸名称:5.二层检验科、输血科_t3_t3
问题:请明确包界范围,阴影区域是否为本包施工范围
答:以设计图纸和最高投标限价补疑中的招标范围为准。
60.图纸名称:5.二层检验科、输血科_t3_t3
问题:风机盘管尺寸未标注
答:详见图纸设计说明。
61.图纸名称:5.二层检验科、输血科_t3_t3
问题:设备基础图纸未体现,黄色框区域是否为设备基础
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补疑个性问题第3.24条,设备基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2.图纸名称:01.EICU、DSA
问题:阴影部分配电是否为图纸有规划就为本次招标范围
答:阴影部分UPS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3.图纸名称:设计说明、大样图-空腔科
问题:阴影部分配电箱改造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或其是否已经预留好电源接口
答:是。
64.问题:《技术文件》-UPS不间断电源中要求UPS电源与蓄电池为保证稳定运行必须使用同一品牌,但《招标人参考品牌表》中分别给了UPS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品牌,请确认是否遵循《技术文件》要求UPS电源与蓄电池使用同一品牌
答:以推荐品牌为准。
65.问题: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智能探访分机全彩显示屏幕:≥7寸,技术规格书中要求全彩显示屏幕:≥10寸,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规格书为准,该项参数应为全彩显示屏幕:≥10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66.请问投标人奖项荣誉“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含: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安装工程、净化工程、洁净工程优质奖?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第6条。
67.招标文件附录3和附录5 中业绩证明材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工程为机电安装工程,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及信用查询均为房屋建筑工程,难以查询机电安装工程;同时相关招投标网站网址迁移及历史中标信息未上网等原因,难以搜索中标信息。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可否采用中标通知书做为该项业绩证明材料。
答:详见本补疑第57条。
68.图纸名称:招标文件-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问题: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要求中 动画演示,演示内容包含:手术室、ICU 等核心区域的全专业。请问是指<医疗综合楼四层ICU、手术部>吗?由于本项目涉及区域多,请具体明确动画演示区域。
答:指以NICU、ICU、手术部等为主的核心区域。
69.由于BIM建模需要,请提供结构建筑平剖面图纸
答:按已提供净化专项图纸进行BIM建模即可。
70. 根据我司项目调研,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规划了2间数字化手术室,数字化手术室作为高端手术室的代表,技术规格书里,中档LED双头无影灯与数字化手术室的档次不匹配,建议医院在中档LED双头无影灯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高档LED双头无影灯相关技术条款。
答: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数字化手术室部分,已包含高档无影灯4K摄影系统、显示器悬挂系统、显示器等数字化功能。按招标文件执行。
71.麻醉塔、外科塔、医疗柱的承重过低,与合肥市儿童医院未来的发展定位不匹配,根据我司调研,招标文件中的三个推荐品牌迈瑞、迈科唯、德尔格均有承重更大,安全性更高的吊塔机型。建议如下:
将“吊塔净载重≥120kg,并满足4倍承重要求”修改为“吊塔净载重≥300kg,并满足4倍承重要求”
答:本项设置符合项目性质,按招标文件执行。
72.根据我司调研,技术规格书中干湿分离吊桥同样与医院未来发展定位不匹配,建议增加以下两条技术要求:
(1)吊桥干区和湿区应标配气动刹车,而非机械刹车,便于医护人员操作;
(2)为了提升设备安全性,要求吊桥气电箱体配置免维护氧浓度监测系统,具备声光报警功能
答:本项设置符合项目性质,按招标文件执行。
7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 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请问:
(1)投标人净化业绩若是总承包施工单位直接发包的净化项目,没有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提供总承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提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是否认可?
答:(1)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
74.根据贵单位2024.08.06发布的招标文件补疑1第8条回复:“(4)如是“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予以认可。”,同时招标文件补疑1第3条关于投标人承接(或参建)的净化业绩获奖认定回复是“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均可。本项不存在歧义,按招标文件执行。”,请问:
(1)奖项认定以“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奖”为准?还是以“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所在的公共建筑获奖”为准?即以答疑变更1回复第3条为准,还是以第8条为准?
(2)若答疑变更1回复以第8条为准,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方文件截图中是否需要体现参建单位(净化施工单位)名字?
(3)若答疑变更1以第8条为准,因为普遍存在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净化工程的情况,答疑变更1第8条回复中的“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建议改为:“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
答:补疑1回复第3条与第8条均无误。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均可,如投标人作为参建单位,且由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净化工程,则需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资料无法反映出为投标人获奖的,须另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证明资料,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证明资料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奖业绩项目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以及该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投标人签订的分包合同。
75.本项目清单中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中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发布的“2024BFFGZ01660-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zip”清单文件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统一修改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投标人无须修改,投标人按修改前或修改后名称评审均予以认可,后期项目所有内容实施按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范围和内容实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79、66223831
2024年8月21日
0天4小时16分3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1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10天4小时16分
2024BFFGZ01660项目补疑2(8.21)定稿.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FGZ01660
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30”,现延期到“2024年8月26日9: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8月26日9: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79、66223831
2024年8月20日
0天0小时7分4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00天0小时7分
2024补疑最新格式.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FGZ01660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增加2层血透区域纯水采购安装。因对总价影响较小,本次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于8月1日发布的图纸作废(图纸名称:儿童医院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图纸、审图、技术规格书2024.07.31),新的图纸(2024年8月6日版本)随本次补疑重新发放,以本次补疑发放的图纸为准,请各位投标人注意重新下载。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或评分业绩可以和项目经理业绩重复吗?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商务及技术评审中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不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含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否则不得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
2.依据本项目控制价,涉及到电子与智能化专业的控制价不到1000万,招标文件设置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明显设置过高,限制投标人,建议修改为二级资质要求。
答:经复核清单控制价,电子与智能化专业部分造价超过规定金额,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符合相关要求。
3.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承包方作为参建单位,无法直接参与“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此项设置有歧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或总包单位)获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同时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项目承包合同,即为满足获奖要求。
答: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均可。本项不存在歧义,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疑问:本项目技术难度高,涵盖的专业多,程度复杂,以及包含专业的医疗设备等,鼓励更多的专业公司参与本项目建设。建议调整“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答:联合体设置要求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且不具有唯一性和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自 2021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类似净化工程业绩。疑问(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格业绩1个,投标人加分业绩1个,项目经理加分业绩1个,业绩要求数量多,要求造价体量大,竣工时间至今才3年的时间。自从2020年以来,很多项目建设都滞后竣工。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疑问(2):本项目控制价为8143.7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招标设置业绩金额要求不超过70%项目造价。建议调整业绩金额要求为“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或类似净化工程业绩”。
答:(1)本项目招标业绩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的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25页明确要求了“创优目标”: ①配合总包单位,取得“黄山杯”、通过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安装工程专业获得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②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同时,确保项目现场争创国家级“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③配合装饰装修单位,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 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本项最多得4分。疑问(1):奖项要求时间至今才3年时间,且要求2个奖项,时间跨度短,要求苛刻。建议修改奖项时间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建议修改奖项数量要求为1个;疑问(2):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参照本项目创优目标,明确奖项名称,即明确“黄山杯及等同于,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鲁班奖等都是符合此项要求的。
答:(1)本项目招标奖项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2)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7.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均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问:(1)本项目控制价8143万元,依据相关规定对于业绩金额要求为不超过70%的控制价,招标文件要求6000万业绩,金额已超过此规定。建议调整业绩金额要求为“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2)业绩要求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跨度较短,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
(3)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审要求,是否能分别计分?
答:(1)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的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招标业绩的时间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3)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商务及技术评审中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均为独立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8.招标文件第25页“创优目标”: ①配合总包单位,取得“黄山杯”、通过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安装工程专业获得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②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同时,确保项目现场争创国家级“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③配合装饰装修单位,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问:(1)奖项荣誉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跨度较短,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业绩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
(2)要求“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提供的奖项数量为2个,设置过高,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修改奖项数量为1个。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是否指: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
(4)国内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全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建设的,净化工程承包方是作为参建单位,不能直接参与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故建议:如果是“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也符合评审要求。
答:(1)及(2):本项目招标奖项的时间及数量设置符合项目性质和特点,不具有唯一性和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3)黄山杯及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均符合,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4)如是“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获奖业绩项目合同,予以认可。
9.本项目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资料无法反映出为投标人获奖的,须另行增加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证明资料”。
要求为“净化工程”获得奖项,而鲁班奖或黄山杯只能是大总包企业的项目获得,无法以净化工程承包获得鲁班奖或黄山杯。
请问(1)若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的鲁班奖或黄山杯,则提供的合同是否为我单位参建的与总包(或业主)签订的净化项目的合同?
(2)净化工程获得装饰行业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可以?
答:(1)若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的鲁班奖或黄山杯,提供承建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及参建单位与总包(或业主)签订的净化项目的合同,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
10、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表—安装工程—序号412的软件:非接触式嵌墙中央情报协同面板控制系统(含控制面板),根据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该系统为软硬一体的整体报价,分别为非接触式嵌墙中央情报协同面板控制系统和非接触式中央情报控制面板,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85505.38元/套;序号414的软件:非接触式室外观察屏协同控制系统,根据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该系统采用空中影像式的新型交互方式,需要打通各信息系统和接口进行功能实现,清单中给出的最高限价为120505.38元/套。
(1)根据我们对类似项目的成本估算和报价调研,我们觉得贵公司的招标价格异常低廉。请问,贵公司有何特殊的成本控制方式或供应链优势能够使您能够提供如此低价的服务?
(2)施工材料质量和标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限价,我们对贵公司在施工材料的选择上是否会出现降低质量或术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感到担忧。请问,贵公司如何确保所采用的材料和功能能够达到或超过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答:最高投标限价中非接触类产品略低于市场价格。因对总价影响较小,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1.《合肥儿童医疗专项工程-技术文件》与《招标图纸-RS-P-53-四层数字化手术室及手术示教室平面图》关于数字化手术室建设内容对应不上,主要涉及点如下:
(1) 技术文件中“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未在图纸中找到对应设备,是否对应图纸中“信息化管理显示平台(24+49)”?如果是,根据技术文件描述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应为27+55组合屏,而非24+49组合屏,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文件和新版数字化手术室图纸为准,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应为27+55组合屏。
(2)根据技术文件中对“数字化手术室核心控制平台(嵌入式)”的描述此设备具备集中安装数字化手术室相关设备功能,请明确图纸中“数字化落地设备柜”用途,两者是否冲突重复配置?
答:以技术文件和新版数字化手术室图纸为准,无需另外提供数字化落地设备柜。
(3) 技术文件中医用悬吊显示器≥27英寸,而图纸中医用吊臂显示器(32英寸),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文件为准,医用悬吊显示器≥27英寸即可。
(4)图纸中每间手术室各配置1台信息化管理显示平台(24+49),共2台,而工程量清单中只有1台,是否漏项?
答:安装工程量清单第361项工程量有误,经复核工程量应为2台,合价应为160193.26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无需修改清单工程量,中标后须按图施工。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79、66223831
2024年8月6日
0天0小时14分4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06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060天0小时14分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图纸、审图合格证、技术规格书2024.08.06.zip 2024BFFGZ01660项目补疑1.pdf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8月26日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瑞朗创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2、23整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仟壹佰零肆万叁仟肆佰柒拾柒元柒角(71043477.7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中段(红旗建材批发市场斜对面)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吴勇 联系电话:0551-66223879,66223831
公示期: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0天0小时2分4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7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70天0小时2分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瑞朗创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仟壹佰零肆万叁仟肆佰柒拾柒元柒角(71043477.7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韦保安,魏正平,朱少雄,龚云,丁铖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0天1小时5分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0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30天1小时5分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4BFFGZ01660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招标人 |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2024BFFGZ01660 |
工程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系统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
中标单位 |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瑞朗创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193797174A;91110108662199004R |
中标价格 | 7104.34777万元 | 项目登记日期 | 2024-07-31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7-31 | 开标日期 | 2024-08-26 |
开标地点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 | 2024-08-27 |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 | 2024-09-03 |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交易见证书.pdf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1〕101号
四、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主要招标内容: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规划设置床位8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主要内容为项目医用纯水采购及安装以及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净化工程,包括实验室、静脉配液、影像中心、门诊手术室、病理科、中心供应、检验中心、ICU、PICU、手术部等区域内的内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及答疑文件。项目合同估算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10-09
八、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1-6567179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4BFFGZ01660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9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房屋建筑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100MB1683202M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4-07-31 |
1天17小时39分1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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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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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00天0小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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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00天0小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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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0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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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10天17小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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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10天0小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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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7-310天4小时37分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第1次保证金退款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退款指令发送时间 | 退款状态 |
2024BFFGZ01660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02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0天0小时16分5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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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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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20天0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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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20天0小时8分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FGZ01660 | ||
标段名称: |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 ||
招标人: |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瑞朗创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7104.34777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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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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