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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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145,584.3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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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A2栋6至10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答疑及补遗(一)通知 项目编码(AA20240066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江津区滨江商务大厦A2栋6至10层装饰装修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 1、公区800*800mm地砖和办公室600*600mm地砖工程量清单为补配砖,补配砖存在色差大、不对缝、高低不平等因数 ;且图纸上未标注原有已铺贴地砖。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2、CT10 , ST04材质标注不详。 回复:按提供的施工图立面图、节点大样为准。 3、清单表34项“4楼中庭铝扣板吊顶”无图。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4、清单上面有门禁系统,但图纸上未见系统图,且平面图上面也未见显示门禁图例。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问题(二):施工设计图隔墙为轻质复合墙板,招标清单为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墙,与设计图不一致,请问具体采用哪种? 回复:详见补遗(三)隔墙大样图。
问题(三):新增多联机没有新增室外主机,负荷能否满足? 回复:可以满足。
问题(四):缺少抗震支架设计图,是否其他单位实施?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五):智能化设计图中只有6F有系统图,7F-10F缺少系统图,如何实施? 回复:暂按6F系统图为准。 问题(六):工程量清单中“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与图纸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补遗(一)隔墙大样图。 问题(七):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签收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等)后 60 天内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或被视为已实际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次日,发包人开展工程结算内审工作的“6 个月工作时限”开始起计。”总工期才90天,请问是否预验收合格了就视为工程已完工? 回复: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相关表述详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问题(八):招标文件第18页“②投标人须对招标图纸中的各种材料(含建筑、绿化基层材料)是否适合重庆地区工艺做法、是否满足国家现有规范进行复核,并在质疑中提出,中标后凡属于上述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而增加的费用均不得调整,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图纸中的各种材料(含建筑、绿化基层材料)是否适合重庆地区工艺做法、是否满足国家现有规范不该由设计单位进行负责吗?由何原因要求施工单位在尚未确定为中标人前负责? 回复:详见补遗(二)。 问题(九):招标文件对业绩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700万以上。但四库平台业绩查询里面没有建筑装修装修,只显示项目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这个可以作为业绩吗? 回复:投标人可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但该业绩需包含装饰装修子项工程,且装饰装修子项工程结算金额达到700万元及以上(提供结算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
问题(十):合川区铜涪漫道新改建工程围标串标事件.......。 回复:提问与本招标文件无关,不予答复。 问题(十一):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不符合,无效。
二、补遗部分 (一)隔墙大样图(详上传附件); (二)取消并删除: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投标报价”特别提醒②:投标人须对招标图纸中的各种材料(含建筑、绿化基层材料)是否适合重庆地区工艺做法、是否满足国家现有规范进行复核,并在质疑中提出,中标后凡属于上述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而增加的费用均不得调整,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投标报价”第9.2条: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招标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三)投标保证金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08月21日 09时30分变更为: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