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二局三华东分公司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项目屋面瓦专业分包招标20231026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东分公司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二局三华东分公司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项目屋面瓦专业分包招标20231026
招 标 公 告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局合格专业分包名录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需要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可以承包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屋面等设施工程。
1.2.1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分包企业,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工程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4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5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以及配合实名制管理等。
1.2.6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8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1.2.9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5、1.2.6、1.2.7、1.2.8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确保在有效期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在工程所在地备案证。
1.3其他要求
1.3.1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3.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1.3.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3.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1.3.5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3.6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1.3.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1.3.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1.3.9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诉邮箱 2b3c_jgb@cscec.com
二、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全称):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项目
1.2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南侧,金水路西侧,金城西路北侧
1.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5总建筑面积:6.16万㎡
三、招标方式
1、根据无锡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
四、招标要求
1、 工期目标
合同工期天数: 152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10 月 31 日(暂定)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3 月 31 日;(暂定)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满足符合中建二局CI制作要求
4、其它目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方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应缴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两万元,不超过20万元),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方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方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天内缴纳1000元招标服务费,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方,招标方将收据扫描以邮件形式回复投标方,并将原件邮寄给相应的投标方,此费用不予退还。
8、本次招标第一轮投标中,各投标方中报价最高者,无第二轮投标报价机会。
9、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平台;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人工费从农民工专户中直接支付至工人银行卡中,分包方需无条件配合;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每月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65%,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75%;最终完工结算完成后至累计结算额的85%,一年内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两年(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 3-9 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投标人需按照月度结算金额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月度结算无发票不予支付工程款,相应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本工程无预付款,经招标人、监理验收合格并及时办理月度结算。
(3)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 3-9 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分包人给承包人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率的约定:无。
特别提醒:①当月出具月结并审核完成后,无论当月是否付款,按月结金额的100%开具发票。②做完完工结算后一周内,按结算金额100%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甲方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甲方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乙方不能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五、招标范围:
1、本工程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示区域内屋面瓦专业分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等范围的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一切招标方所要求的文明施工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六、屋面瓦技术要求
1.材料及要求
1.1 块瓦(屋面瓦和配件瓦)的外观质量、承载力、抗渗性和抗冻性等技术性能,必须符合《中国建材行业标准》(JC746-199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颜色要求深灰色,规格为330*420。
1.2 挂瓦条均采用30*30(宽*高)镀锌挂瓦条,顺水条采用铝合金顺水条。
1.3 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瓦材及其脊瓦、辅助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瓦应边缘整齐,表面光洁,不得有分层、裂纹和露砂等缺陷;瓦片的瓦爪与瓦槽的尺寸应配合适当。铺瓦次序必须是从檐口由上到下,自左至右的方向进行,挂瓦应平整,搭接紧密,并满足相应的搭接宽度及长度行列横平竖直,靠屋脊一排瓦应挂上整瓦;檐口出檐尺寸一致,檐头平直整齐;屋脊要平直,脊瓦搭口和脊瓦与平瓦的缝隙、沿出墙挑檐的平瓦、斜沟瓦与排水沟的空隙均应用麻刀灰浆填实抹平,封固严密;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瓦屋面的尺寸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二、要求
2.1、外观质量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1 | 掉角,在瓦正表面的角两边破坏尺寸均不大于 | mm | 8 |
2 | 瓦爪残缺 | —— | 允许一爪有残缺,但小于爪高的1/3 |
3 | 边筋残缺,边筋短缺、断裂 | —— | 不允许 |
4 | 裂纹 | —— | 不允许 |
5 | 擦边长度不得超过 | mm | 30 |
6 | 分层 | —— | 不允许 |
7 | 涂层 | —— | 瓦表面涂层完好 |
2.2、允许质量偏差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长度偏差绝对值 | ≤4 |
2 | 宽度偏差绝对值 | ≤3 |
3 | 方正度 | ≤4 |
4 | 平面性 | ≤3 |
2.3、物理力学性能
质量标准差:
屋面瓦质量标准差应不大于180g;
承载力:混凝土屋面瓦承载力不得小于承载力标准值;
耐热性能:表面涂层完好;
吸水率:吸水率不大于10%;
抗渗性能:瓦的背面不得出现水滴现象;
未尽事宜,详见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项目图纸、答疑
七、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八、联系人:
商务经办人:路瑀 联系电话:15732053490
技术负责人:刘丁丁 联系电话:18260361155
点击跳转源网查看详情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