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寒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静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2】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智能化、室外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标段划分等: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为监理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1、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付款方式:主体封顶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20%,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5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70%,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应结算监理服务费的95%,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6月12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1044675839@qq.com
招标代理邮箱:2307546746@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寒 0527-844680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80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静静0527-88811909    15250757602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承包(EPC)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正文(1).pdf 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征集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