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昊项目商业裙楼电力增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43.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广昊项目商业裙楼电力增容工程已由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昊项目商业裙楼电力增容工程
2.2 项目编号:0835-230G52103561
2.3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10号
2.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3787.43平方米,商业面积约29660平方米,地上27层,地下3层作车库、商场、设备用房用途,地上首层至四层为商场,五层为架空层及屋顶花园。六层以上为办公。
2.5 招标内容:
2.5.1电力增容项目,由昌岗F15供电,原有广昊大厦专变房配置不变(2×1600kVA+2×2000kVA)。改造后,广昊大厦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专变房(1×2000kVA)。
2.5.2配电设施设置:改造原广昊大厦1间高压室内的配电设施。在新建的1间专变房内新装专用变压器1×2000kVA ,保留原有专变房4间。具体变压器配置如下:保留原有专用变压器2×1600+2×2000kVA,新装专用变压器1×2000kVA,合计 9200kVA。(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
2.5.3从原有低压房电柜和新增电房的电柜敷设相关电缆到商业裙楼楼层,满足楼层商业用电需求。
2.5.4 负责采购、制作及安装电增容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线缆及其它有关配/附件等。设备及材料选型必须符合广州市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材料及设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要求。
2.5.5 包括但不限于电房安健环工程、照明及通风工程、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电房工具箱、环境检测箱、绝缘材料、电房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极制作安装、新装电气设备及电缆进行相应调试、试验等。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5.6 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后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用电的相关手续。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8工期要求:90日历天(备注: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通电)
2.9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31831.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3.5.3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投标文件中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5.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0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登记方式:投标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进行线上登记(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登记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2)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工作日技术咨询):
李先生,电话:020-87258495-926;
张小姐,电话:020-87258495-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ebidding.com/f)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bidding.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594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10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10号
联系人:游工
电话:020-813594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87258495-511
电子邮件:gdyz0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监督纪委办电话:020-81359387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09-07
广昊项目商业裙楼电力增容工程已由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昊项目商业裙楼电力增容工程
2.2 项目编号:0835-230G52103561
2.3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10号
2.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3787.43平方米,商业面积约29660平方米,地上27层,地下3层作车库、商场、设备用房用途,地上首层至四层为商场,五层为架空层及屋顶花园。六层以上为办公。
2.5 招标内容:
2.5.1电力增容项目,由昌岗F15供电,原有广昊大厦专变房配置不变(2×1600kVA+2×2000kVA)。改造后,广昊大厦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专变房(1×2000kVA)。
2.5.2配电设施设置:改造原广昊大厦1间高压室内的配电设施。在新建的1间专变房内新装专用变压器1×2000kVA ,保留原有专变房4间。具体变压器配置如下:保留原有专用变压器2×1600+2×2000kVA,新装专用变压器1×2000kVA,合计 9200kVA。(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
2.5.3从原有低压房电柜和新增电房的电柜敷设相关电缆到商业裙楼楼层,满足楼层商业用电需求。
2.5.4 负责采购、制作及安装电增容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线缆及其它有关配/附件等。设备及材料选型必须符合广州市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材料及设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要求。
2.5.5 包括但不限于电房安健环工程、照明及通风工程、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电房工具箱、环境检测箱、绝缘材料、电房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极制作安装、新装电气设备及电缆进行相应调试、试验等。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5.6 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后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用电的相关手续。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8工期要求:90日历天(备注: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通电)
2.9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31831.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3.5.3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投标文件中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5.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0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登记方式:投标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进行线上登记(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登记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2)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工作日技术咨询):
李先生,电话:020-87258495-926;
张小姐,电话:020-87258495-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ebidding.com/f)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bidding.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594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10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10号
联系人:游工
电话:020-813594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87258495-511
电子邮件:gdyz0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监督纪委办电话:020-81359387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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