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2024年08月01日 10: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滨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10: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45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开评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权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0201008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951060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滨海县广电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权 |
项目概况 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 JSZC-320922-ZQYC-G2024-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2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ZQYC-G2024-0012
项目名称: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件一为80万元,包件二为6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共二个包件。包件一根据《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滨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审;包件二依据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对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等移动源开展调查主要内容为移动源监督抽测等,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一为两年,包件二为六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方式: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2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采购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采购的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付款方式:
包件一,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银行的预付款保函);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第一年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次年通过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评估后,一次性结算剩余合同价款,结算时需提供税务发票进行结算。
包件二,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银行的预付款保函);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滨海县移动源监督抽测服务总结报告》、提交具有CMA资质认定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泄露检测报告及其他调查报告。报告符合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第一年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次年通过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评估后,一次性结算剩余合同价款,结算时需提供税务发票进行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0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50201008
附件:2024年滨海县“无废城市”创建及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采购文件.doc